讀音:cùn tiě shā rén
釋義:一寸長的短兵器即可以殺人。比喻事物主要是在于精而不是在于多。
出自:宋·羅大經《鶴林玉露》卷七:“譬如人載一車兵器,弄了一件,又取出一件來弄,便不是殺人手段。我則只有一寸長的短兵器即可以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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