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音:bǐng gōng bàn lǐ
釋義: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據(jù)公道辦事。
出自:清·李寶嘉《官場(chǎng)現(xiàn)形記》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秉公辦理,從不假手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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