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佩玉
宋代:洪邁
“石駘仲卒,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后者,曰:“沐浴佩玉則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此《檀弓》之文也。今之為文者不然,必曰:“沐浴佩玉則兆,五人者如之,祁子獨不可,曰:‘孰有執親之喪若此者乎?’”似亦足以盡其事,然古意衰矣。
譯文
(春秋時代衛國大夫)石騎仲去世,沒有嫡子,只有庶出的兒子六人,于是請掌卜的人卜占那個兒子可以立為后人,掌卜人說:“如果沐浴并佩帶玉器就能得到吉兆。”于是其中五人都去沐浴佩玉。只有石祁子說:“(居喪應該穿著喪服,悲哀憔悴),哪有在父親喪事期間而沐浴佩玉的人呢?”他就不沐浴佩玉。這是《 禮記? 弓》 篇中的一段文字。如今寫文章的人卻不這樣寫,必定寫道“沐浴佩玉就能得到吉兆,五人就這樣作,單單祁子不這樣作,還說:‘哪有在父親喪事期間象這樣子的人呢?‘” 似乎也足能概括出這件事,然而古文中的意思就減弱多了。
參考資料:1、 佚名.道客巴巴.http://www.doc88.com/p-1532103410452.html
洪邁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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