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義篇
兩漢:王充
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是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zhí)意以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享之,非也。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何以明之?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夫天者,體也,與地同。天有列宿,地有宅舍。宅舍附地之體,列宿著天之形。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云霧耳,亦無能食如。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斗。天地之廣大,以萬里數(shù),圜丘之上,一繭栗牛,粢飴大羹,不過數(shù)斛。以此食天地,天地安能飽?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效者負(fù)天地。山,猶人之有骨節(jié)也;水,猶人之有血脈也。故人食腸滿,則骨節(jié)與血脈因以盛矣。今祭天地,則山川隨天地而飽。今別祭山川,以為異神,是人食已,更食骨節(jié)與血脈也。
社稷報生谷物之功。萬民生於天地,猶毫毛生於體也。祭天地,則社稷設(shè)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復(fù)別祭。必以為有神,是人之膚肉當(dāng)復(fù)食也。五祀初本在地。門戶用木與土,土木生於地,井灶室中霤皆屬於地。祭地,五祀設(shè)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復(fù)別祭。必以為有神,是人食己,當(dāng)復(fù)食形體也。風(fēng)伯、雨師、雷公,是群神也。風(fēng)猶人之有吹煦也,雨猶人之有精液也,雷猶人之有腹鳴也,三者附於天地,祭天地,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別祭。必以為有神,則人吹煦、精液、腹鳴當(dāng)復(fù)食也。日月猶人之有目,星辰猶人之有發(fā)。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復(fù)別祭。必以為有神,則人之食已,復(fù)食目與發(fā)也。
宗廟,己之先也。生存之時,謹(jǐn)敬供養(yǎng),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緣生事死,示不忘先。五帝、三王郊宗黃帝、帝嚳之屬,報功堅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審能歆享之也。夫不能歆享,則不能神;不能神,則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禍福之起,由於喜怒,喜怒之發(fā),由於腹腸。有腹腸者輒能飲食,不能飲食則無腹腸,無腹腸則無用喜怒,無用喜怒則無用為禍福矣。
或曰:“歆氣,不能食也。”夫歆之與飲食,一實也。用口食之,用口歆之。無腹腸則無口,無口無用食,則亦無用歆矣。何以驗其不能歆也?以人祭祀有過,不能即時犯也。夫歆不用口則用鼻矣。口鼻能歆之,則目能見之,目能見之,則手能擊之。今手不能擊,則知口鼻不能歆之也。
或難曰:“宋公鮑之身有疾。祝曰夜姑,掌將事於歷者。歷鬼杖楫而與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何而蒭犧之不肥碩也?何而珪璧之不中度量也?而罪歟?其鮑之罪歟?’夜姑順色而對曰:‘鮑身尚幼,在襁褓,不預(yù)知焉。審是掌之。’歷鬼舉楫而掊之,斃於壇下。此非能言用手之驗乎?”
曰:夫夜姑之死,未必歷鬼擊之也,時命當(dāng)死也。妖象歷鬼,象鬼之形,則象鬼之言,象鬼之言,則象鬼而擊矣。何以明之?夫鬼者,神也,神則先知。先知則宜自見粢盛之不膏、圭璧之失度、犧牲之臞小,則因以責(zé)讓夜姑,以楫擊之而已,無為先問。先問,不知之效也;不知,不神之驗也。不知不神,則不能見體出言,以楫擊人也。夜姑,義臣也,引罪自予己,故鬼擊之。如無義而歸之鮑身,則厲鬼將復(fù)以楫掊鮑之神矣。且祭祀不備,神怒見體,以殺掌祀。如禮備神喜,肯見體以食賜主祭乎?人有喜怒,鬼亦有喜怒。人不為怒者身存,不為喜者身亡。厲鬼之怒,見體而罰。宋國之祀,必時中禮,夫神何不見體以賞之乎?夫怒喜不與人同,則其賞罰不與人等。賞罰不與人等,則其掊夜姑,不可信也。
且夫歆者,內(nèi)氣也,言者,出氣也。能歆則能言,猶能吸則能呼矣。如鬼神能歆,則宜言於祭祀之上。今不能言,知不能歆,一也。凡能歆者,口鼻通也。使鼻鼽不通,口鉗不開,則不能歆矣。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能復(fù)歆?二也。《禮》曰:“人死也,斯惡之矣。”與人異類,故惡之也。為尸不動,朽敗滅亡,其身不與生人同,則知不與生人通矣。身不同,知不通,其飲食不與人鈞矣。胡、越異類,飲食殊味。死之與生,非直胡之與越也。由此言之,死人不歆,三也。當(dāng)人之臥也,置食物其旁,不能知也。覺乃知之,知乃能食之。夫死,長臥不覺者也,安能知食?不能歆之,四也。
或難曰:“‘祭則鬼享之’,何謂也?”曰:言其修具謹(jǐn)潔,粢牲肥香,人臨見之,意飲食之。推己意以況鬼神,鬼神有知,必享此祭,故曰鬼享之也。難曰:“《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祭。’夫言東鄰不若西鄰,言東鄰牲大福少,西鄰祭少福多也。今言鬼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曰:此亦謂修具謹(jǐn)潔與不謹(jǐn)潔也。
紂殺牛祭,不致其禮。文王衤勺祭,竭盡其敬。夫禮不至,則人非之,禮敬盡,則人是之。是之則舉事多助,非之則言行見畔。見畔,若祭,不見享之禍;多助,若祭,見歆之福:非鬼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何以明之?茍鬼神,不當(dāng)須人而食。須人而食,是不能神也。信鬼神,歆祭祀,祭祀為禍福,謂鬼神居處何如狀哉?自有儲偫邪,將以人食為饑飽也?如自有儲偫,儲偫必與人異,不當(dāng)食人之物。如無儲偫,則人朝夕祭乃可耳。壹祭壹否,則神壹饑壹飽。壹饑壹飽,則神壹怒壹喜矣。且病人見鬼,及臥夢與死人相見,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緣有飲食則宜有衣服,故復(fù)以繒制衣,以象生儀。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饗之。其制衣也,廣樅不過一尺若五六寸。以所見長大之神,貫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於人乎?以所見之鬼為審死人乎?則其制衣,宜若生人之服。如以所制之衣審鬼衣之乎?則所見之鬼宜如偶人之狀。夫如是也,世所見鬼,非死人之神;或所衣之神非所見之鬼也。鬼神未定,厚禮事之,安得福佑而堅信之乎?

王充
王充(27—約97),字仲任,會稽上虞人(今屬浙江),他的祖先從魏郡元城遷徙到會稽。王充以道家的自然無為為立論宗旨,以“天”為天道觀的最高范疇。以“氣”為核心范疇,由元氣、精氣、和氣等自然氣化構(gòu)成了龐大的宇宙生成模式,與天人感應(yīng)論形成對立之勢。其在主張生死自然、力倡薄葬,以及反叛神化儒學(xué)等方面彰顯了道家的特質(zhì)。他以事實驗證言論,彌補了道家空說無著的缺陷。是漢代道家思想的重要傳承者與發(fā)展者。《論衡》是王充的代表作品,也是中國歷史上一部不朽的無神論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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