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允文
明代:馮夢龍
【原文】
先是浙民歲輸丁錢絹,民生子即棄之,稍長即殺之。虞公允文聞之惻然,訪知江渚有荻場利甚溥,而為世家及浮屠所私。公令有司籍其數以聞,請以代輸民之身丁錢。符下日,民歡呼鼓舞,始知有父子生聚之樂。
譯文
譯文
宋朝時,先前浙江人民都須繳納絲綢為丁口稅,人民負擔不起,往往生了兒子就丟棄,或是還沒有長成就殺掉。虞允文(仁壽人,字彬甫)知道這個情形,十分不忍,后來查訪到江邊沙洲有荻草地,經濟利益很大,皆被豪門世家及僧侶竊據。虞允文于是命令手下將這些豪門世家和僧侶全數登錄下來,并要求這些人代替人民繳壯丁稅。命令下達的那一天,人民歡呼鼓舞,浙江一帶的百姓至此才能安享父子天倫之樂。
注釋
①丁錢:人口稅。
②虞公允文:虞允文,南宋進士,孝宗時為左丞相。
③惻然:同情憐憫。
參考資料: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930/14/11896251_318181637.shtml
馮夢龍
馮夢龍(1574-1646),明代文學家、戲曲家。字猶龍,又字子猶,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姑蘇詞奴、前周柱史等。漢族,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夢桂,善畫。弟夢熊,太學生,曾從馮夢龍治《春秋》,有詩傳世。他們兄弟三人并稱“吳下三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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