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綱
明代:馮夢龍
【原文】
李綱欲用張所,然所嘗論宰相黃潛善,綱頗難之。一日遇潛善,款語曰:“今當艱難之秋,負天下重責,而四方士大夫,號召未有來者。前議置河北宣撫司,獨一張所可用。又以狂妄有言得罪,如所之罪,孰謂不宜?第今日勢迫,不得不試用之,如用以為臺諫,處要地,則不可;使之借官為招撫,冒死立功以贖過,似無嫌。”潛善欣然許之。
譯文
譯文
宋朝時李綱想推薦張所為河北宣撫司使,但是張所曾經非議過宰相黃潛善,因此感覺非常為難。一天,李綱恰好遇到黃潛善,就悄悄對他說:“現在國家處境艱難,身為朝廷命官,負有維護天下安危的重任,但是四方的士大夫,號召沒有來的。前次朝廷提議設置河北宣撫司,唯獨張所可以任用,但是張所曾經以狂妄的言辭冒犯過相國,以他所犯的罪,再委任他確實不恰當,可是迫于現在國家的情勢,不得不試用他。當然,如果讓他在京師擔任御史臺的職務或者諫官是行不通的,不如任命他為招撫使,讓他冒死立功贖罪,似乎還說得過去。”黃潛善欣然同意了。
注釋
①論:劾奏。
參考資料: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930/14/11896251_318181637.shtml

馮夢龍
馮夢龍(1574-1646),明代文學家、戲曲家。字猶龍,又字子猶,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姑蘇詞奴、前周柱史等。漢族,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夢桂,善畫。弟夢熊,太學生,曾從馮夢龍治《春秋》,有詩傳世。他們兄弟三人并稱“吳下三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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