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元代:脫脫、阿魯圖等
宗室世系一
昔者,帝王之有天下,莫不眾建同姓,以樹蕃屏,其不得以有國者,則亦授之土田,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故繼別之宗百世不遷,豈惟賴其崇獎維持以成不拔之基哉。蓋親親之仁,為國大經,理固然也。《周官》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于是敘昭穆之法隆殺行焉。此世系之所以不可不謹也。后世封建廢而宗法壞,帝王之裔,至或雜于民伍,淪為皂隸,甚可嘆也。宋太祖、太宗、魏王之子孫可謂藩衍盛大矣,支子而下,各以一字別其昭穆,而宗正所掌,有牒、有籍、有錄、有圖、有譜,以敘其系,而第其服屬之遠近,列其男女昏因及官爵敘遷,而著其功罪生死歲月,雖封國之制不可以復古而宗法之嚴,恩禮之厚,亦可概見。然靖康之變,往往淪徙死亡于兵難,南渡所存十無二三,而國之枝葉日以悴矣。今因載籍之舊,考其源委,作《宗室世系表》。
太祖四子:長滕王德秀,次燕王德昭,次舒王德林,次秦王德芳。德秀、德林無后。
(表略)
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元朝元統二年(1334年),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農歷十月脫脫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十一年(1351年)修黃河民工起義,鎮壓抗元紅巾軍。于至正十五年(1355年),革職流放云南,后被中書平章政事哈麻假傳元惠宗詔令自盡。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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