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陰陽絕死證 七章
清代:黃元御
厥陰陽絕死證一 厥陰三十一
【345】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發熱而下利至甚,里寒外熱,陽氣不歸也。而厥逆不止,則土敗陽絕,而無來復之望,必主死也。
死證二 厥陰三十二
【347】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六七日,正傳厥陰之時,從前不利,六七日間,便發熱而利,臟中之溫氣內泄,其人汗出不止者,經中之溫氣外亡,如是必死。以其表里之陽皆脫,有陰無陽故也。
死證三 厥陰三十三
【344】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發熱下利,而見厥逆,陰盛而陽氣不歸,加以躁不得臥,則微陽絕根而外脫,死不可醫也。
死證四 厥陰三十四
【343】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六七日,病傳厥陰之時,脈微欲絕,手足厥冷,是當歸四逆之證。而加以煩躁,則微陽欲脫。灸厥陰經穴,以復其陽。而厥冷不回,則陽已絕根,必死不救也。
死證五 厥陰三十五
【362】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下利,厥冷無脈,灸之,厥不溫與脈不還,是純陰無陽,而反微喘者,則氣不歸根,必死無疑也。
死證六 厥陰三十六
【368】下利后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利后脈絕,手足厥冷,陽欲斷矣。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經陽來復,中氣漸回,如此則生。脈不還者,陽絕不復,死無望也。
死證七 厥陰三十七
【369】傷寒,下利日十余行,脈反實者,死。
下利日十余行,氣泄陽虛,而脈反實者,是胃氣已絕,而厥陰之真臟獨見也,必死。
《素問·平人氣象論》: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平肝脈來,軟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春以胃氣為本。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肝病。死肝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玉機真臟論:諸真臟脈見者,皆死不治也。五臟者,皆秉氣于胃,胃者,五臟之本也。臟氣者,不能自致于手太陰,必因于胃氣,乃至于手太陰也。病甚者,胃氣不能與之俱至于手太陰,故真臟之氣獨見。獨見者,病勝臟也,故曰死。
黃元御
黃元御,名玉璐,字元御,一字坤載,號研農,別號玉楸子。清代著名醫學家;尊經派的代表人物;乾隆皇帝的御醫,乾隆皇帝親書“妙悟岐黃”褒獎其學識,親書“仁道藥濟”概況其一生。他繼承和發展了博大精深的祖國醫學理論,對后世醫家影響深遠,被譽為“黃藥師”、“一代宗師”,清軍四川軍醫館——久真堂的祖師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