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要
清代:胡廷光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
《醫宗金鑒》注云∶肝脈有剛柔而病亦以異也。肝脈搏擊于手,而且堅且長,其色又不當病或墜或搏,因血積于脅下,令人喘逆不止也。正以厥陰之脈,布脅肋,循喉嚨之后;其支別者,復從肝貫膈,上注肺。今血在脅下,則血之積氣,上熏于肺,故令人喘逆也。又按
《經脈別論》曰∶有所墮恐,喘出于肝。度水跌仆,喘出于腎與骨。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故曰∶診病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也。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脾脈大甚為擊仆。
耀山云∶脾主肌肉,凡打擊跌仆,肌肉先傷,肌肉傷,則氣血凝滯而不通,故脾脈大甚
《金匱要略》曰∶寸口脈浮微而澀,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出汗者,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耀山云∶按《金鑒》注曰∶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蓋二者,皆當脈浮微而澀;今診如此,是有枯竭之象,而無汗出之證,非亡血而何,故知有金瘡,或擊仆而亡血之證也。
崔紫虛《脈訣》曰∶諸病失血,脈必見芤;緩小可喜,數大可憂。瘀血內蓄,卻宜牢大;沉小澀微,反成其害。
耀山云∶芤,慈蔥也,下指成窟,有邊無中。戴同父云∶營行脈中,脈以血為形,芤脈,脫血之象也。血既衰脫,脈應和緩細小;如遇數大,身必煩躁,可憂可驚。至于瘀血內積,滯而不通,脈應牢大。牢者堅固也,大者洪大也,脈病相應,法用通瘀導滯,無妨于證;如見沉小數微,其害立至,沉主里病,有力尚可用攻,微小與病不應,澀主血少,蓄血之證,反現澀脈,必有精傷之故,敗血在內作害也。
《脈經》曰∶從高顛仆,打仆損傷,內有瘀血,腹脹滿,其脈堅強者生,小弱者死。
耀山云∶傷雖重,命脈和緩,可保無虞∶傷雖輕,命脈虛促,是可慮也。如內傷臟腑,并外傷致命之處,脈見虛促,命即危矣。促者,數而一止也。
《史記》云∶齊中郎破石病,淳于意診其脈,告曰,肺傷不治,當后十日溲血死,即后日溲血而死。破石之病,得之墮馬僵石上。故知破石之病者,切其脈得肺陰氣,其來散、數道至而不一也,色又乘之。所以知其墮馬者,切之番陰脈,番陰脈入虛里乘肺脈,肺脈散者,固色變也乘之。所以不中期死者,師言曰∶病者安谷則過期,不安谷則不及期。其人嗜黍,黍主肺,故過期。所以溲血者,《診脈法》曰∶病喜養陰處者順死,喜陽養處者逆死,其人喜自靜不躁,又久安坐伏幾而寢,故血下泄。耀山云∶凡顛仆損傷入于肺者,為不治之癥也;又脈不重實者,亦屬不治之候也。此案載于《醫說》,雖無治法醫藥,但講論脈理精微,可啟后學之悟也,故附于此。
《脈經》曰∶金瘡出血太多,其脈虛細者生,數實大者死。
耀山云∶出血甚者,最忌洪大,只宜平正安靜耳。
《脈經》曰∶金瘡出血,脈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耀山云∶脈與病相應與不相應,以浮沉定其吉兇,以小大決其生死也。
《脈經》曰∶砍刺出血不止,脈來大者七日死,滑細者生。
耀山云∶脈可預知,能勿講乎,故撮其要者詳之。
王叔和《脈訣》曰∶金瘡血盛虛細活,急疾大數必危身。
張世賢注云∶金瘡,刀刃所傷之瘡也。血盛,血出多也。血既出多,脈應虛細;反得急疾數大,勢必風熱乘之,其身不危者幾希。
胡廷光
胡廷光,清代傷科醫學家。字晴川,號耀山。浙江蕭山人。祖傳傷科,已歷三世。幼得家傳,長而博覽群書。謂“接骨上骱之書,雖散見于各籍,而零星記述,絕少成篇”,乃廣為搜輯,以《醫宗金鑒·正骨要旨》四卷為經,諸子百家之說為緯。出家藏《陳氏接骨書》一卷,參以祖傳經驗心法,歷時七年,編成《傷科匯纂》十二卷(1815年)。凡損傷之疾(包括金鏃、蟲獸嚙傷)悉錄之,分四十四門,附增單方千余。以經義、骨論、手法、證治為序。又撰傷科本草專卷,以為續篇。輯清代以前有關傷科主要文獻,又錄民間手法及經驗單方,并附解剖圖、正骨手法圖多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