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舊方合藥法
魏晉:陳延之
合湯用半夏,先稱量,然后洗,令去滑也;合丸散皆炮之,如三建法,削去焦皮也。
合湯、丸、散、酒用烏頭、附子、天雄法,皆熱灰中炮令坼,削去焦皮也。
合湯藥用麻黃者,皆先折去節,然后稱之∶當先煮,斷取沫。不去節與沫,令人咳。
合湯用桂、濃樸、黃柏諸木皮者,皆削去外粗皮也。
合藥用巴豆者,剝皮去心,熬令紫色。用巴豆多于余藥,不可下篩者,皆別冶如脂,以冶散中,更舂令調,然后與蜜也。用少者,可合舂之。
合藥用杏仁,皆湯漬剝去皮,核中有雙仁者,不可用也。
合丸散多不可篩者,亦別冶令如脂,以散合冶之。
合藥用石葦者,皆以湯漬刮洗去外黃毛也。不去毛令人反淋。
石藥合湯酒者,細舂之為末,綿絹裹煮之。
合湯用膠,炙令焦,沸如浮石狀也,煮湯半熟內之,令消盡。
合湯用膠糖蜜臘膏類髓者,皆成湯內烊令和調也。
合湯用血及酒者,皆熟納之,然后絞取湯也。
附子一枚者,以重三分為準也。
甘草一尺者,若數寸者,以頭徑一寸為準也。去赤皮炙之令不吐。
桂一尺若數寸者,以濃二分廣六分為準也。
麻黃一束者、一把者、一握者,并以三兩為準也。
濃樸一尺及數寸者,以濃三分廣一寸為準也。
黃柏一片者,以重二兩為準也。
人參一枚者,以重二分為準也。
生姜、干姜累數者,以一支為準也。
用艾及葉物一莒者,輕重二升為準也。
方寸匕散者,作丸準梧子十枚也。
二大豆多可準一刀圭也。
四刀圭以準一撮也。
服湯云一杯者,以三合酒杯子為準也。
上舊方上分齊自有不注明者,合之便應根據此法也。
陳延之
陳延之,南北朝宋齊間醫家。史書無傳,確切的生卒年代無從可知。《中國醫籍考》卷三十八謂陳是晉初人,著有《小品方》,內外婦幼、金瘡急救、藥物針灸,無不具備。原書已佚,其佚方保存于《備急千金要方》、《外臺秘要》、《醫心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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