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火所傷治驗
明代:薛己
火毒刑肺金
●男子孟冬火傷臂作痛,喘嗽發熱,此火毒刑肺金之癥。用人參平肺散治之,喘嗽乃止。因勞又惡寒發熱,此氣血虛也,以八珍湯加桔梗、白芷,治之而退。再加薄桂三分以助藥熱、溫氣血,壞肉潰之而愈。若初起 赤作痛,用神效當歸膏敷之,輕者自愈,重者自腐,生肌神效。或用側柏葉末,蠟油調敷亦效。若發熱作渴,小便赤色,其脈洪數而實者,用四物、茯苓、木通、生甘草、炒黃連。脈雖洪數而虛者,用八珍。若患處不潰而色黯者,四君、芎、歸、黃 之類。若肉死已潰而不生肌者,用四君、黃 、當歸、炮姜。若愈后而惡寒,陽氣未復也,急用十全大補,切不可用寒涼,反傷脾胃。
火毒作
●男子因醉被湯傷腿,潰爛發熱,作渴飲水,脈洪數而有力,此火毒為患。用生地、當歸、芩、連、木通、葛根、甘草,十余劑諸癥漸退。卻用參、 、白術、芎、歸、炙草、芍藥、白芷、木瓜,新肉將完。因勞忽寒熱,此氣血虛而然也,仍用參、 之藥加五味子、酸棗仁而安;又月余而瘡痊。
火毒行于下焦
●男子火傷兩臂 痛,大小便不利。此火毒傳于下焦,用生地黃、當歸、芍藥、黃連、木通、山梔、赤茯苓、甘草,一劑二便清利,其痛亦止。乃以四物、參、 、白芷、甘草,而壞肉去,又數劑而新肉生。
火毒乘血分
●婦人湯傷胸大潰,兩月不斂,脈洪大而無力,口干發熱,日晡益甚,此陰血虛火,毒乘之而為患耳。用四物湯加柴胡、丹皮,熱退身涼。更用逍遙散加陳皮以養陰血、壯脾胃,腐肉去而新肉生。
薛己
薛己,字新甫,號立齋,明代吳郡(今江蘇蘇州)人,約生活于公元1486~1558年。薛己幼承家學,得父薛鎧之傳。早年即以外科聞名,后通擅各科,在學術上能旁通諸家。正德年間,選為御醫,擢太醫院判。嘉靖初,為太醫院使,后因事告歸。當時醫界承元代遺風,重視降火,有的醫者動輒恣用寒涼之劑克伐生氣,對此流弊,薛己提出責疑:“世以脾虛誤為腎虛,輒用黃柏、知母之類,反傷胃中生氣,害人多矣。”于是援引經旨,致力著述,潛心研究,立一家之言,重視甘溫以升發脾胃之陽氣,臨證注重脾與腎、命之辨證,治療用藥以溫補著稱,對后世醫家之溫養理虛,頗多啟發。著有《內科摘要》《外科發揮》《外科樞要》《外科心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