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趙儀可挽劉叔丙》鑒賞
【注釋】:原案:宋末趙儀可,名文,著有《青山集》,與戡時代不相及,疑別一人同姓名者,或他人詩誤入戡集。
今無別本可校,姑仍其舊錄之。
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孫,蔡伸嫡孫。始居武進,初以蔭補溧陽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進士,累官寶謨閣直學士。七年,召試館職授秘書省正字。八年,知江陰軍。歷廣東、京西轉運刮宮,廣東、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廣總領徙建康府總領,尋徙淮西總領。光宗紹熙元年(1190)為浙東提刑,召除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五年,兼知臨安府,再任湖廣總領。寧宗慶元二年(1196)知隆興府。嘉泰元年(1201)知靜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使。勤政愛民,贏得清聲。生性灑脫,不肯與權奸為伍。韓侂胄掌權后,便告老還鄉。才華出眾,著作甚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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