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包恢
鳴蛙一部不虛鳴,知為農人奏樂聲。一歲勤勞方此始,侑他南畝馌時情。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齋,宋建昌南城(今屬江西)人。刑部尚書。以廉吏,政績顯著著稱,同時他也是文學批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