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下有感
宋代:宋庠
釐席思賢久,公車下詔新。
金酬燕市骨,蒲裹漢家輪。
署行鄉論秀,觀光國有賓。
臺招能賦客,關識賣符人。
三府催偕計,諸儒待聘珍。
掞天持筆距,連袂照袍銀。
丹穴皆來鳳,靈淵羣躍鱗。
請行多下客,答策有平津。
榮路爭高足,孤生最濫巾。
一鳴方及旦,六律肯遺春。
類鵠猶煩刻,成龍不懼真。
縱無清夜誦,猶繼壤歌民。
宋庠(九九六~一○六六),字公序,原名郊,入仕后改名庠。開封雍丘(今河南杞縣)人,后徙安州之安陸(今屬湖北)。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進士,初仕襄州通判,召直史館,歷三司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左正言、翰林學士、參知政事、樞密使,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深為仁宗親信。慶歷三年(一○四三)因其子與匪人交結,出知河南府,徙知許州、河陽。不久召回任樞密使,與副使程戡不協,再出知鄭州、相州。英宗即位,改知亳州,以司空致仕。治平三年卒,年七十一。謚元獻。宋庠與其弟祁均以文學知名,有集四十四卷,已散佚。清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輯得宋庠詩文,編為《元憲集》四十卷。事見王珪《華陽集》卷四八《宋元憲公神道碑》,《宋史》卷二八四有傳。 宋庠詩,以武英殿聚珍版叢書《元憲集》為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及諸書散見的宋庠詩,編定十四卷。另輯得集外詩七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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