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人并化主寫真求贊 其一
宋代:釋正覺
云橫其肩,雪覆其顛。
空空養慧,兀兀忘緣。
月射珊瑚兮海發光而不夜,松生琥珀兮根擁膏而有年。
性惟平等,道法自然。
鈐鎚之在握,杖拂之當拳。
豹霧披梓樹之野,龍雷吼桃華之川。
云水叢林秋與老成之氣韻,溪山草木春曾醞釀于風煙。
兒孫之力,學佛祖之家傳。
針線之關,度龕燈之焰聯。
向道龍門無宿客,而今龜鶴盡成仙。
釋正覺(一○九一~一一五七),號宏智,俗姓李,隰州隰川(今山西隰縣)人。年十一出家,十五落髮,十八游方,三十四出世。得度于凈明寺本宗大師,得戒于晉州慈云寺智瓊律師,得法于舒州丹霞山子淳禪師。初住泗州普照寺。欽宗靖康二年(一一二七)四月,移住舒州太平興國禪院。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十月,遷江州廬山圓通崇勝禪院。二年六月,住江州能仁寺,九月,移住真州長蘆崇福禪院。三年末住慶元府天童山景德寺。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受詔住臨安府靈隱寺,未閱月,歸天童。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七。為青原下十三世,丹霞子淳禪師法嗣。有宗法等編《天童正覺禪師廣錄》九卷傳世。事見《廣錄》及所附周葵撰《塔銘》、王伯庠撰《行業記》,《嘉泰普燈錄》卷九、《五燈會元》卷一四、《寶慶四明志》卷九有傳。 正覺詩,以輯自《續藏經》所收《天童正覺禪師廣錄》編為六卷。輯自他書者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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