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捉殺官馬謹
宋代:李若水
伏波將種材無敵,高談指日期凌煙。
團花戰袍隨萬乘,胡為落此荒塞邊。
憲臺郎中忠報國,徑奏姓名丹扆前。
聞道偷兒敢恣睢,怒髯森森張兩肩。
三石強弓如屈肘,丈五長戈如弄鞭。
指揮健兒誓死戰,酒酣一唿聲動天。
霸陵醉尉苦短弱,大似燕雀逐鷹鹯。
何當遇賊拭塵眼,看爾躍馬殘賊咽。
李若水(一○九三~一一二七),原名若冰,系欽宗所改,字清卿,廣平曲周(今屬河北)人。由上舍登第。徽宗宣和四年(一一二二),為元城尉(《睽車志》卷二),調平陽府司錄,濟南府教授,除太學博士。欽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遷著作佐郎。使還,擢尚書吏部侍郎兼權開封府尹。二年,從欽宗至金營,金人背約,逼欽宗易服,若水罵敵不屈被殘殺,時年三十五。高宗建炎初贈觀文殿學士,謚忠愍。有《忠愍集》,《直齋書錄解題》著錄十二卷,《宋史·藝文志》作十卷,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為三卷,其中詩二卷。《宋史》卷四四六有傳。 李若水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忠愍集》為底本,校以殘本《永樂大典》、影印《詩淵》所引。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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