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頌六十首 其四
宋代:釋曇華
大丈夫,須勐烈。
打破從前伎倆,直下斬釘截鐵。
拈卻佛祖機,拔卻繫馿橛。
豈不見睦州為人太親切,拶得云門腳折。
后來兒孫不辨端倪,卻向推門處辨別。
若也恁么參禪,馿年未得休歇。
妙嚴不惜眉毛,與你當頭拈出。
南贍部洲人,常在北郁單越。
釋曇華(一一○三~一一六三),號應庵,俗姓江,蘄州黃梅(今屬安徽)人。年十七于東禪寺去髮。首依隨州水南遂禪師。歷謁湖南北、江東西諸老宿。至云居,禮圓悟禪師。入蜀,往見彰教紹隆,侍隆移虎丘。辭游諸方,初分座于處州連云寺,繼住處州妙嚴寺。歷住衢州桐山明果寺,蘄州德章安國寺,饒州報恩光孝寺、薦福寺、寶應寺,婺州寶林寺、報恩光孝寺,江州東林太平興隆寺,建康府蔣山太平興國寺,平江府報恩光孝寺,兩住南康歸宗寺,末住明州天童山景德寺。孝宗隆興改元卒,年六十一。為南岳下十六世,虎丘紹隆禪師法嗣。有宋守銓等編《應庵曇華禪師語錄》,收入《續藏經》。事見《語錄》及所附宋李浩撰《塔銘》,《嘉泰普燈錄》卷一九、《五燈會元》卷二○有傳。 曇華詩,以輯自《語錄》卷一至卷六之詩編為卷一,以見于《語錄》卷一○之詩為卷二。輯自他書者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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