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丱須知 叔妹篇
宋代:史浩
婦欲事舅姑,先當和叔妹。
叔妹不我和,舅姑生怨憝。
伯叔貴依義,崇恩胡可廢。
晨昏同問安,致敬斂身退。
語笑不妄發(fā),正色絕冶態(tài)。
夜行必以燭,相遇毋盼睞。
女妹貴親暱,唯當盡恩愛。
椸枷混衣裳,粧奩同粉黛。
威儀俾嫻習,紉縫勤教誨。
其間有過差,識性須忍耐。
伯叔各生子,嬉戲魚同隊。
切勿分彼己,愛猶我兒輩。
姊妹或歸寧,親戚無阻礙。
童稚既撫存,僕妾亦下逮。
彼于父母前,豈不知欣戴。
遂使高堂言,吾子得賢配。
推此厚族黨,睦婣居外內。
心期在陰德,施惠每韜晦。
喪葬乏資財,男女未婚對。
稱家之有無,彼必懷感佩。
歲時饋壺漿,燕享盍簪玳。
貧富與貴賤,待之宜一槩。
猗歟行此行,婦德無瑕颣。
萬口併一談,可貽彤管載。
史浩(1106年—1194年),字直翁,號真隱。明州鄞縣人,南宋政治家、詞人。高宗紹興十五年(1144年)進士,由溫州教授除太學正,升為國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議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參知政事。隆興元年,拜尚書右仆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國公。宋光宗御極,進太師。紹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宋寧宗登基,賜謚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彌遠貴,追封越王,改謚忠定,配享孝宗廟庭。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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