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袁才舉明景軒詩
宋代:項安世
孤竹兩高人,不止一清字。
平生不念惡,和氣滿天地。
后來展禽氏,但以和得聲。
至其不易介,耿耿秋旻清。
達人蓋存我,不與外物較。
冥觀瑩方寸,隨俗等喧閙。
由其有內外,所以立二名。
要知出處間,何往非通明。
入與神明居,如月出秋水。
出與塵坌交,如蓮在泥滓。
蓮雖不拒泥,終不與泥同。
月豈必在水,亦在潢污中。
由然與之俱,餔糟汩其泥。
退而省其私,炯若清廟圭。
昔者吾先師,不拒中牟費。
所貴不磷緇,不貴作同異。
當時解此轉,惟有顓孫生。
于人無不容,自有嘉與矜。
嗟哉道不明,智過愚不及。
清為水底魂,濁為瓜上集。
鄉愿乘間起,遂處二者間。
不夷亦不惠,以此容其姦。
吾道大明鏡,皎皎當空垂。
物來無揀擇,隨爾多妍媸。
終然不失我,光景湛如一。
不落內外塵,亦不中間立。
我學不至此,頗識此中情。
意語不成詩,往作軒中銘。
項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據本集卷四《內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來”推定),字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后家江陵(今屬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書省正字,五年,為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府。入慶元黨籍,還江陵家居。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為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臺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傳。 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為底本。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新輯集外詩編為第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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