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張敬夫栻以追送不作遠為韻賦詩五章藉手言別不勝惓惓愛助之誠情見乎辭惟高明幸教 其二
宋代:孫應時
斯文肯空言,經世資實用。
紛紛諒奚為,義取輒賓送。
誠能正其本,談笑了羣動。
公身紹前烈,時論倚隆棟。
持茲竟安歸,引燈相與共。
[ 送別 ]
孫應時(一一五四~一二○六),字季和,自號燭湖居士,余姚(今屬浙江)人。早年從陸九淵學。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臺州黃巖尉。歷秦州海陵丞、知嚴州遂安縣。光宗紹熙三年(一一九二),應辟入崈幕。后知常熟縣。寧宗開禧二年改通判邵武軍,未赴而卒,年五十三。有文集十卷等,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為《燭湖集》二十卷。事見本集附編宋楊簡《孫燭湖壙志》、張淏《孫應時傳》。 孫應時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燭湖集》為底本,酌校他書引錄。新輯集外詩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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