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范景山先丈逸事
宋代:陳著
朅來范公亭,聞昔范老子。
盛德自有銘,逸事有來紀。
如彼沙匯墳,實葬外舅氏。
纍纍冢十四,誰計后不祀。
懷券售之人,枯骨聽擲棄。
公心惻惻然,能忘我先妣。
勐捐十倍價,復此不毛地。
至今上冢飯,免為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過望,我懷不自已。
當公未死時,而適山人死。
顧斥眠牛岡,欲葬惟其意。
夫先婦隨后,同穴墳隆起。
世降俗日薄,安識仁與義。
先世未百年,來者已弗記。
況于外氏家,代盡子孫事。
買山未一刻,賣者不敢視。
況容賣主葬,為人重于己。
中心所樂為,焉有一毫僞。
死者豈無知,造物非塊爾。
公雖不求報,感應乃常理。
后嗣何其賢,相與繼前志。
范氏其興乎,吾無閑然矣。
陳著(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謙之,一字子微,號本堂,晚年號嵩溪遺耄,鄞縣(今浙江寧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寶祐四年(一二五六)進士,調監饒州商稅。景定元年(一二六○),為白鷺書院山長,知安福縣。四年,除著作郎。以忤賈似道,出知嘉興縣。度宗咸淳三年(一二六七),知嵊縣。七年,遷通判揚州,尋改臨安府簽判轉運判,擢太學博士。十年,以監察御史知臺(樊傳作合)州。宋亡,隠居四明山中。元大德元年卒,年八十四。有《本堂文集》九十四卷,各本文字多殘缺錯漏,其中詩缺二卷。事見清樊景瑞撰《宋太傅陳本堂先生傳》(見清光緒本卷首),清光緒《奉化縣志》卷二三有傳。 陳著詩,以清光緒四明陳氏據樊氏家藏抄本校刻《本堂先生文集》為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堂集》(簡稱四庫本)。底本詩集外之詩及新輯集外詩另編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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