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趙漕偁
宋代:徐積
人之古貌,心未必醇。
心醇貌古,或非通人。
我視趙公,其貌甚古。
心德俱醇,通達明悟。
我曹山野,豈足盡知。
但據所見,以類可推。
大河之說,何其通達。
精簡平允,明辨昭皙。
蓋其心得,身至自閱。
坐而可言,起而可設。
又云九河,勿守故跡。
但求禹意,然后為得。
此說尤奇,漢儒不及。
我自黑頭,盡心河渠。
逢人輒問,三十年余。
得公此說,庶幾成書。
既講大河,遂及賑饑。
如此方略,所繫甚大。
鄉官胥徒,實為巨害。
使領雖賢,吏不可乏。
必得官吏,斯為善法。
可為利澤,可制奸猾。
如其備預,莫若義倉。
勿取軍民,勿法隋唐。
裒多益寡,斯謀乃臧。
損上益下,民悅無疆。
可自王公,下至選人。
每月之俸,百取一分。
凡千錢者,其出錢十。
斛取一升,縑取一疋。
各從本所,貯其本色。
主者不勞,但視其籍。
不移一符,不煩一力。
月知所增,歲知所積。
出者不勞,如無所出。
其所損者,毫毛涓滴。
一倉之內,諸所畜聚,盡是官俸。
凡皆為民,不得移用。
即移用者,法不可縱。
不以去官,不以赦原。
設法如此,其誰敢干。
古人所貴,講辨之學。
應而弗精,詢謀諏度。
惟是陋生,不足待問。
問而不應,應而不精。
君子不為,非人之情。
惟是弗精,面目靦然。
在乎復教,庶無后愆。
[ 送別 ]
徐積(1028—1103)北宋聾人教官。字仲車,楚州山陽(今江蘇淮安)人。因晚年居楚州南門外,故自號南郭翁。生于宋仁宗天圣六年,卒于徽宗崇寧二年,年七十六歲。政和六年(1116),賜謚節孝處士。家鄉人為其建 “徐節孝祠”,明清兩代均有修繕,毀于解放初期。《宋史》卷四五九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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