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李頤老
宋代:李光
弘毅年少時,學易一念酷。
研精覃思苦,見理不見欲。
一朝感蒼蒼,床下産神竹。
弘毅益自信,夜寐目不屬。
族長閔其勞,令人付斤劚。
惜哉凌云姿,一斷不復續。
弘毅少安枕,旦氣幾為梏。
時匠司剪伐,壽命旋見蹙。
神明信可畏,感應亦何速。
至今旁舍筍,不生弘毅屋。
康成書帶草,千載登史錄。
吾書此段奇,后學宜三復。
弘毅勉歲寒,任道照猗綠。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發,一作字泰定,號轉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人。南宋名臣、文學家、詞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陽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寧五年(1106年)進士,調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累官至參知政事,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紹興十一年(1141年),貶藤州安置,后更貶至昌化軍。秦檜死,內遷郴州。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復左朝奉大夫。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贈資政殿學士,賜謚莊簡。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莊簡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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