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章憲
行義時逢可,澤民事卻睽。斯文猶有寄,俗學豈終迷。不復等三鳣,空聞見白雞。誅茅方檇李,卜葬已苕溪。
[ 悼亡 ]
章憲,字叔度,吳郡(今江蘇蘇州)人。徽宗宣和中監漢陽酒稅(《宋詩紀事》卷九一,未詳所據)。樂道好德,操履高潔,鄉里謂之隱居子。師事王蘋,與朱發、呂本中游。有《復軒集》十卷,已佚。事見《吳郡志》卷二六。今錄詩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