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永貞元年以倉部郎中判度支為河中少尹。叔文敗,貶臺州司馬,后歷任封、循、道州刺史,卒。著《彭城公故事》一卷。詩一首。(《全唐詩》無陳諫詩,傳據《郎官石柱題名考》卷十七、《新唐書》卷五八《藝文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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