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國公主
本 名:趙氏
別 稱:福康公主,兗國公主,沂國公主,岐國公主,楚國大長公主,秦國大長公主,周、陳國大長公主,莊孝明懿大長帝姬
字 號:謚莊孝
所處時代:北宋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開封
出生時間:寶元元年(公元1038年)
去世時間: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
主要成就:宋朝第一個行冊封禮的公主
父 親:宋仁宗
母 親:苗貴妃
夫 君:李瑋
情 人:梁懷吉
兗國公主——宋朝第一個行冊封禮的公主兗國公主(公元1038年-公元1070年),宋仁宗長女,母昭節(jié)貴妃苗氏,同母弟雍王趙昕。寶元二年,封福康公主。嘉佑二年,進封兗國公主,降駙馬都尉李瑋。七年三月,降沂國公主。十一月,復(fù)岐國公主。治平四年五月,進楚國大長公主。熙寧三年薨,謚莊孝,追封秦國大長公主。徽宗初,加周、陳國大長公主。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莊孝明懿大長帝姬。
福康公主,宋仁宗愛女,母苗貴妃。公主自幼機敏聰慧,極盡孝道。仁宗生病,公主日夜服侍在父親身邊,并且赤足散發(fā)向天禱告,愿以身代替父親;仁宗患腰疼,公主推薦一黥卒診治。仁宗隆愛之。福康公主四周歲時,遼朝曾經(jīng)提議和親,為富弼所阻。 宋仁宗為彌補自己對生母的愧疚之情,一再擢升舅舅李用和的官位,還感到過意不去,便選李用和庶子李瑋尚福康公主,豈料這一舉措日后招致了家庭悲劇。
嘉祐二年(1057),宋仁宗為二十歲的福康公主舉行了隆重的冊封禮,晉封福康公主為兗國公主。公主母苗貴妃母憑女貴,同年晉封為賢妃,三代特贈東宮三少官。福康公主是宋朝第一個有冊封禮的公主,翰林學(xué)士胡宿言進諫兗國公主不可與大長公主相逾越,仁宗不從。此外,仁宗花費了數(shù)十萬緡錢為公主建造府邸,為諸主第一,愛女之心可見一斑。福康公主出降后,月給千貫,待遇同皇太子。
北宋時期,皇室普遍存在著與將門通婚的習(xí)慣,帝王、太子娶將門女為妃,將門子弟尚公主、宗室女。宋太祖妹燕國公主下嫁大將高懷德;福康公主的妹妹許國公主嫁吳越王曾孫、右領(lǐng)軍衛(wèi)大將軍錢景臻;魯國公主嫁曹彬后裔、左領(lǐng)軍衛(wèi)大將軍曹詩;魏國公主則出嫁開州團練使郭獻卿。不是將門就是功勛之后,生活習(xí)慣及文化水準(zhǔn)大抵與皇室相差不遠(yuǎn),故此夫婦相得。而駙馬李瑋一家,在仁宗朝不貲是暴發(fā)戶。國舅李用和原來困頓汴京,以做冥幣為生,大概是首都市民中最低賤的工作之一。后來章獻劉太后賞他做了個考城縣兵馬都監(jiān)的小官,直到劉太后薨,仁宗認(rèn)母,李家這才青云直上。李瑋容貌丑陋,性格木訥,行為粗鄙,文識淺薄卻熱衷附庸風(fēng)雅。熱于與福康公主門不當(dāng)戶不對,行為舉止深為公主所厭惡。
嘉祐六年二月份的某個夜晚,福康公主與所愛梁懷吉相對小酌。李瑋母楊氏乃李用和之妾,本是市井愚婦,不顧身份悄悄在另一室偷看,卻又不慎被公主發(fā)現(xiàn),公主大怒,而李母亦指責(zé)公主,情急之下兩人爭吵得很激烈。公主于是跑回皇宮,深夜叫開禁門,向宋仁宗哭訴,要求與駙馬仳離。皇宮禁門晚上不允許開,這已是制度,即使是公主也不能例外,諫官向仁宗抗議,于是放公主進禁門的官員被治罪,公主被心懷畏懼的駙馬領(lǐng)回。從未嘗過世態(tài)艱險的金枝玉葉,不肯對生活妥協(xié),一再做著這些徒勞無功的事,以至于精神跡近崩潰了。
丑聞總是傳播得特別快,關(guān)于公主與梁懷吉的流言在汴京迅速傳開,有損皇家尊嚴(yán)。向以言論自由著稱的北宋士大夫們紛紛向仁宗上書,司馬光先后上《論公主內(nèi)宅狀》及《正家札子》,以祖宗家法來要求仁宗戒飭公主。于是仁宗迫于壓力,下詔褫奪兗國公主的封號,降為沂國公主,仍入宮廷居住,公主乳母韓氏驅(qū)逐出外,府邸其他屬員解散,梁懷吉發(fā)配西京洛陽去掃皇陵。駙馬李瑋貶知衛(wèi)州,李瑋母歸李瑋兄長李璋奉養(yǎng)。長篇大論之下,公主的婚姻關(guān)系依舊沒有改變。
福康公主因為梁懷吉被發(fā)配,身邊的心腹通通被趕走,內(nèi)心越發(fā)孤立起來,精神已經(jīng)不正常了,幾次三番想要自殺,還有一次差點縱火焚燒了居住的宮殿。眼看著愛女狀如狂顛,仁宗十分痛心,后悔之余為公主召回了梁懷吉,諫官再諫,然而皇帝這次不為所動,畢竟公主的慘狀已經(jīng)讓一位慈愛的父親別無選擇。梁懷吉回來之后,公主的狂疾并沒有全好,要求她回到公主府邸時,便會發(fā)作自尋短見,或者她已經(jīng)好了,以瘋狂來抵制與駙馬復(fù)合。宮廷中的人對這位公主是極為惋惜的,公主生母苗貴妃與俞充儀曾密求旨意殺李瑋給公主出氣,終因仁宗心懷母家而作罷。
公主入宮后,李瑋兄長李璋上表稱李瑋愚笨,配不上公主,請求讓二人仳離,仁宗應(yīng)允。
八年以后(1070),福康公主在宮中去世,年僅33歲。當(dāng)時已是公主的侄子神宗在位,以“奉主無狀”的罪名將李瑋貶去陳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