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
本名:林俊
字號:待用;見素;云莊
所處時代:明代
民族族群:漢族
主要作品:林見素文集
林俊——明朝嘉靖元年的太子太保林俊,成化十四年(1478)中進士。初任刑部主事,升任員外郎。一次林俊上書請把妖僧繼曉斬首,并把權(quán)宦梁芳問罪,憲宗大為惱火,把林俊打入詔獄中拷訊。后府經(jīng)歷張黻搭救林俊,也被關(guān)了進去。太監(jiān)懷恩極力營救他們,林俊才被貶為姚州判官了事,張黻貶為師宗知州。當時朝廷中言路久已隔絕,他們兩個這下可說是名震京城,人們?yōu)樗麄兙幜艘痪湓挘f是“御史在刑曹,黃門出后府”。不久因為正月初一發(fā)生星變,憲宗省悟過來,就恢復了林俊的官職,改派林俊到南京去了。
弘治元年(1488年),林俊因人推薦升任云南副使。鶴慶玄化寺?lián)f是有活佛,逢年過節(jié)這里聚集了上萬名男女,爭著用錢往佛面上涂貼。林俊下令燒了這尊佛像,所得的捐款用來幫助窮苦百姓償還拖欠的款項。后來林俊又拆毀了三百六十處濫建的祠堂廟宇,木料都撤下來修筑學宮。后來,林俊又升任按察使,弘治五年(1492年)調(diào)到湖廣去了。在這期間林俊因為雨雪災異上書評議時政的得失、利弊,又說德安、安陸修建王府以及增修吉王府都工程浩大,耗費億萬錢財,百姓受不了這樣的征派。所以林俊奏請按照寧王、襄王、德王府的舊例來辦,一切都務必減省,不必使用琉璃磚瓦和白玉雕欄,并請將此訂為律例。孝宗沒有聽從林俊的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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