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方法主義
說清楚在戰爭中起著如此巨大作用的方法和方法主義的概念,必須概略地觀察一下支配一切行動的那一套邏輯層次(這象一級級的政府機構一樣)。
法則,是對于認識和行動都同樣適用的最為普遍的概念,就詞義來講,明顯具有某種主觀性和武斷性,但它卻正好表達了我們和外界事物所必須遵循的東西。對認識來說,法則表明事物同它的作用之間的關系;而對意志來說,法則是對行動的一種規定,跟命令和禁令具有同等的意義。
原則,同法則一樣是對行動的一種規定,可它只有法則的精神和實質,沒有法則那樣死板固定。當現實世界的復雜到不能納入法則這種死板固定的形式時,運用原則就可以讓判斷有較多的自由。由于在原則不能適用的場合,必須依靠判斷來處理問題,因此,原則實際上只是行動者的依據或指南。
假如原則是客觀真理的產物,從而適用于所有的人,那么它就是客觀的;假如原則含有主觀的因素,只對提出它的人有一定價值,那么它就是主觀的,通常被稱作座右銘。
規則,往往被理解為法則,但是卻和原則具有同等的意義,原因是,人們常說”沒有無例外的規則”,卻不說”沒有無例外的法則”。這表明,人們在運用規則時能有比較多的自由。
在另一個角度,規則還是根據外露的某些特征去認識深藏的真理并確定完全符合這一真理的行動準則的手段。所有賭博的秘決以及數學上的簡便法等就屬這一類的規則。
細則和守則,也是對行動的規定,它涉及的是一些更為細小。更加具體的情況,這些情況太多而且太瑣碎,不值得為它們另外建立一般性的法則。
最后,還有方法和方法主義。方法是從很可能的辦法中選擇出來的一種致為常用的辦法;方法主義則是根據方法,而不是根據一般原則或個別細則來決定行動。這里首先有個前提,那就是用這種方法去處理的各種情況基本上是相同的。但事實上不可能完全如此。所以,相同的部分至少應該盡可能多些,換言之,這種方法應適用于最可能出現的那些情況。因此,方法主義不是以個別的情況為前提,而是根據各種相似情況的概然性提出一種適用于一般情況的真理。假如以同樣形式反復運用這一真理,那么不久就可達到機械般的熟練程度,到最后,就幾乎能自然而然地作出正確的處理。
法則這個概念,對于認識作戰來說是多余的,因為戰爭中錯綜復雜的現象并非很有規律的,而有規律的現象又不那么錯綜復雜。因此,法則這個概念并不比簡單的真理更為有效,凡是能用簡單的概念和言詞來表達的,假如用了復雜的。夸張的概念和言詞,那就是故弄玄虛,矯揉造作。在作戰理論中,法則這個概念對行動來說也是不適合的,由于在這里各種現象變化多端而且極為復雜,因此普遍得足以稱為法則的規定是沒有的。
可是,假如想使作戰理論成為固定的條文,那么原則。規則。細則和方法都是不可缺少的概念,因為在固定的條文中真理只能用這種結晶的形式出現。
在作戰方法中,戰術理論最可能成為固定的條文,所以,上述概念在戰術中也極為常見。非不得已,不得用騎兵攻擊敵人隊形完整的步兵;在敵人沒進入有效射程前,不能使用火器;戰斗中要盡量節約兵力,以備最后使用。這些全是戰術原則。所有這些規定并不是在任何場合都是絕對可用的,可是指揮官必須銘記在心,以便于這些規定中所包含的真理可以發揮作用時,不致于失去機會。
假如發現敵人生火做飯的時間異常,就可以斷定敵人正準備轉移,如果敵人在戰斗中故意暴露自己的部隊就意味著準備佯攻,那么這種認識真理的方法就叫規則,因為從這些明顯的個別情況中可以進一步推斷出敵人的意圖。
假如說,有戰斗中一旦發現敵人開始撤退炮兵就應立刻猛烈地攻擊敵人是一條規則,也就是說,從這些個別現象中推測出整個敵情,根據這個敵情得出了一條行動規定。這個敵情就是:敵人準備放棄戰斗,正準備開始撤退,而在此時,它不宜進行充分的抵抗,也不象在撤退過程中那樣便于完全擺脫我方。
至于細則和方法,一旦訓練好了的軍隊能夠掌握它們并將它們作為行動的準則,戰爭準備的理論就會在作戰中發生作用。有關隊形。野戰勤務。訓練的一切規定都是細則和方法。有關訓練的規定主要是細則,有關野戰勤務的規定則主要是方法。這些細則和方法在實際作戰中全是有用的現成的辦法,所以,必然會作為現成的辦法被包含在作戰理論中。
可是,對于自由使用軍隊的活動卻不能規定細則,也就是說不能規定固定的守則,因為細則是不能自由運用的。與之相反,方法則是執行任務的一般的辦法(如前所述,這種辦法是根據概然性制定的),它可以將原則和規則的精神貫徹到實際運用中去,如果它不失去本來面目,不成為一套絕對的和死板的行動規定(即體系),而是代替個人決斷的一種捷徑,是普通辦法中可供選擇的最好方法,它就能列入作戰理論。
在作戰中經常按方法辦事看來也是非常重要和無法避免的。只要我們想一想,在戰爭中有多少行動是根據純粹的假定和在完全搞不清情況的條件下決定的,我們就會相信這一點了。這是因為敵人會阻撓我們去了解那些對我們的部署有影響的情況,時間也不許可我們充分了解這些情況,而且即使我們知道了這些情況,也因為范圍太廣,過于復雜,絕不可能根據它們來調整一切部署,所以我們常常只得根據某些可能的情況進行部署。在每一事件中需要同時考慮的具體情況是無窮無盡的,所以,我們除了進行大致的估計,根據一般的和可能的情況進行部署以外,就沒有其他辦法。最后我們還了解,越到下級,軍官的人數越多,就越不能指望他們有獨立的見解和熟練的判斷力。既然除了從勤務細則和經驗中得到的見解之外,就不應當要求他們有其他的見解,我們就只得教給他們一套類似細則的方法,作為他們進行判斷的依據,防止他們越出常軌地胡思亂想,因為在經驗非常有用的領域里,亂想是特別危險的。
我們還必須承認,方法主義不僅是不可缺少的,并且還有極大的優點,那就是反復運用同一種方法在指揮上可以達到熟練。精確和可靠的程度,進而減少戰爭中的阻力,讓機器便于運轉。
所以,職位越低,方法就用得越多,就越是不可缺少;職位越高,方法用得越少,到最高職位,方法就完全用不上了。所以,方法在戰術中比在戰略中有更大的用處。
戰爭,從它的最高角度來看,并非由大同小異的。取決于方法好壞的無數細小事件構成的,而是由需分別處理的。具有決定意義的各個重大事件構成的。戰爭不象長滿莊稼的田地,而象長滿大樹的土地。收割莊稼時不需考慮每棵莊稼的形狀,收割得好壞取決于鐮刀的好壞;而用斧頭砍伐大樹時,就必須考慮到每棵大樹的形狀和方向。
在軍事活動中,方法使用得多少,原本不取決于職位的高低,而是取決于事情的大小。統帥處理的是全面而重大的事情,因此他較少使用方法。統帥如果在戰斗隊形。布置前衛和前哨方面,采取老一套的方法,不光會束縛他的部下,而且在某些情況下也會束縛他自己。固然,這些方法可能是他自己創造的,也可能是他根據情況采用的,可是只要它們是以軍隊和武器的一般特性為根據的,它們也可以成為理論研究的對象。但是,如用機器制造東西那樣,總是按照同一方法來決定戰爭計劃和戰局計劃,卻是應堅決反對的。
可是,只要還沒有令人滿意的理論,而且對作戰的研究還不夠完善,職位較高的人有時也不得不破例地使用方法主義,原因在于有些職位較高的人不可能通過專門的研究和上層社會的生活來提高自己。他們在那些不切實際卻又充滿矛盾的理論和批判面前束手無策,他們的常識無法接受這些東西,除了依靠經驗以外,他們就沒有其他辦法了。所以,在必須和可以單獨地自由處理問題的場合,他們也喜歡運用從經驗中得來的方法,也即模仿最高統帥所特有的行動方式,這樣,就自然而然地產生了方法主義。腓特烈大帝的將軍們老是采用所謂斜形戰斗隊形,法國革命時代的將軍們常采用綿長戰線的包圍戰法,而拿破侖手下的將領們則經常集中大量兵力進行血戰,從這些辦法的反復運用中,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一套襲用的方法。可見,高級指揮官也可能仿效別人的方法。假如有一套比較完善的理論,而且有助于提高那些力圖上進的人們的智力和判斷力,有助于研究作戰方法,那么模仿方法的范圍就不至于這樣大,而那些被看作是不可缺少的方法,至少會是理論本身的產物,而非單純仿效的結果。一個偉大的統帥無論把事情辦得多么高明,他辦事的方法中總有一些主觀的東西,假如他有一種特定的作風,那么這種作風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的個性,但模仿他的將領們在個性上不會常常同他相同。
可是,在作戰方法中要完全拋棄這種主觀的方法主義或作風,也是既不可能又不正確的。相反地,應當把主觀的方法主義看作是戰爭的總的特性對許多個別現象所起的影響的一種表現。理論還沒有預見和研究這種影響時,就只能靠方法主義。革命戰爭有它特殊的打法,這不是十分自然的嗎?但哪一種理論能事先把它的特點包括進去呢?令人遺憾的是,一定情況下產生的方法非常容易過時,由于情況在不知不覺地發生變化,而方法本身卻沒有改變。理論應當通過明確而合理的批判去防止使用這種過時的方法。1806年,普魯士的某些將軍們,比如路易親王在扎耳費耳特,陶恩青在耶納附近的多倫山,格臘韋爾特在卡佩倫多夫前面和呂歇爾在卡佩倫多夫,都是因為襲用了腓特烈大帝的斜形戰斗隊形而全軍覆沒,以致霍亨洛黑的軍隊遭遇到了史無前例的慘敗。這不僅因為這種方法已經過時,并且還因為在那時方法主義已使智力極為貧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