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戰斗概論
戰斗是真正的軍事活動,其余的所有活動都是為它服務的。所以我們要認真地研究戰斗的性質。
戰斗就是斗爭,在斗爭中目的是消滅或制服敵人,而敵人就是在具體戰斗中與我們對峙的軍隊。
這就是戰斗的簡單概念,我們將來還要談到它。但在此以前,我們必須先談一談一系列其它概念。
如果我們把國家及其軍事力量當作是一個整體,那么,自然也就會把戰爭看作是一個大規模的戰斗,在野蠻民族的簡單關系中,情況確實如此。但是,現代戰爭卻是由大的和小的。相繼發生的或同時發生的無數戰斗構成的。軍事活動分成如此多單個行動,是因為在現代產生戰爭的情況是非常復雜的。
現代戰爭的最后目的,即政治目的,也不總是非常簡單的。即使這個目的十分簡單,由于軍事行動同許多條件和想法聯系在一起,因此它不可能通過一次大規模的行動來達到,只有通過結成一個整體的許多大的和小的活動才能達到。每一個這樣的具體活動全是整體的一部分,所以它們各有其特殊的目的,并通過這些目的與整體聯系在一起。
我們曾經說過,因為戰略行動就是運用軍隊,而運用軍隊始終是以戰斗這個概念為基礎的。每個戰略行動都能歸結到戰斗這個概念上,因此,在戰略范圍內,我們能夠把一切軍事活動都歸關的一些問題時,將逐步地予以闡明。我們只想指出,戰斗不管大小,都有從屬于整體的特殊目的。既然如此,那么消滅敵人和制服敵人就只應該看作是達到這一目的的手段。實際上也確實是如此。
但是,這個結論只是從形式上來看是正確的,只是為了讓各個概念在邏輯上有聯系是重要的。我們指出這一點,正是為了防止這么看問題。
什么是制服敵人呢?這永遠只能是消滅他的軍隊,不論是全部徹底地消滅它還是只消滅它的一部分,不論是用殺傷的方式還是別的方式,使它不愿意繼續作戰。因此,只要放棄各個戰斗的一切特殊目的,就能夠把全部地或部分地消滅敵人看作是一切戰斗的唯一目的。
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在大多數情況下,尤其是在進行大規模戰斗的情況下,使戰斗具有特殊性質而且使它同更大的整體聯系在一起的特殊目的,但只是同一般目的連結在一起的從屬目的。或是戰斗的一般目的的較小的變形,在使戰斗具有特殊性質方面,它是重要的,但跟一般目的比較起來,它卻始終只是不甚重要的,也就是說,即便這個從屬目的達到了,也只是完成了戰斗的次要任務。如果這個論斷是對的,那么,認為消滅敵人軍隊只是手段而目的總是別的什么東西的看法,只有從形式上來看才是正確的。假如我們忘記了戰斗的特殊目的中也包含著消滅敵人軍隊這個內容,忘掉了特殊目的只是消滅敵人軍隊的一種較小的變形,上述見解就會導致錯誤結論。
在最近幾次戰爭以前,正因為人們忘記了這一點,因此出現了一些完全錯誤的見解。傾向和不完整的理論體系,以為理論越不要求使用真正的工具,即越不要求消滅敵人的軍隊,理論才越是擺脫了手藝的習氣。
假如不用一些誤認為是有效的手段來代替消滅敵人軍隊,不提出一些錯誤的前提,自然就不會產生上述那種理論體系了。將來只要有機會,我們還要同這種錯誤作斗爭。如果我們不提防那種純粹形式上的真理所能引起的謬論,不強調消滅敵人軍隊的重要性和它的真正價值,我們就沒法研究戰爭。
但是,怎樣才能證明,在多數情況下和在最重要的情況下,消滅敵人軍隊是最主要的呢?對下面這種美妙的想法我們又將怎樣對待呢?這種想法就是:認為用一種格外巧妙的方式直接消滅敵人的少數兵力,就能間接消滅它更多的兵力,或運用一些規模不大卻非常巧妙的攻擊,就可以壓制敵人的意志,就可以使敵人陷于癱瘓狀態,并認為這種方法應該是最好的捷徑。不錯,在這里進行戰斗和在那里進行戰斗可能有不同的價值。在戰略上,確實有巧妙地部署各次戰斗的問題,戰略無非是進行這種部署的藝術。我們不打算否認這一點,可我們認為,直接消滅敵人軍隊總是最主要的事情。在這里我們想要努力闡述的,正是消滅敵人軍隊這個原則的頭等重要意義。
必須記住,我們談的是戰略而不是戰術,也即,并非談那些在戰術上可能存在的。不消耗很大力量就能消滅敵人許多軍隊的手段。我們認為直接消滅敵人是戰術成果,因此我們的觀點是:只有重大的戰術成果才可以導致重大的戰略成果,或者,象我們曾經較明確地說過的那樣,戰術成果在作戰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我們覺得要證明這個論點是很簡單的,這個證明就是:每種復雜的(巧妙的)行動都需要很長的時間。到底是簡單的攻擊,還是比較巧妙。比較復雜的攻擊有更大的效果呢?如果把敵人看成是被動的對象,就會毫無疑義地認為后者的效果大。但是,任何復雜的攻擊都需要更多的時間,只有在敵人對我們的一部分軍隊進行攻擊不致破壞我們整個軍隊的準備工作的效果時,我們才能贏得這樣的時間。假如在準備過程中敵人決定在短期內發動一次比較簡單的攻擊,那么敵人就會占有優勢,因而使我方的宏大計劃失去作用。只有在不怕敵人用比較簡單的攻擊來破壞我們的準備的情況下,才可以采用復雜的攻擊。因而,我們在衡量復雜的攻擊有多大價值時,必須把準備期間里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考慮在內。當我們的準備遭到了敵人簡單攻擊的破壞時,我們自己也就不得不采用比較簡單的行動,并且必須根據敵人的特點。狀況以及其他情況采取盡可能簡單的行動。假如拋開那些抽象概念所加給我們的模糊的印象而考慮實際的情況,我們會知道,一個行動敏捷。勇敢而又果斷的敵人,是不會讓我們有時間去策劃大規模的攻擊的,而對付這樣的敵人,才最需要本領。至此,我們認為已經清楚地解釋了直接的和簡單行動的效果要比復雜行動的效果更重要。
我們并不認為簡單的攻擊是最好的攻擊,只是說,攻擊的準備時間不可以超出環境許可的范圍,而且敵人越有尚武精神,就越有必要采取直接的攻擊。所以,與其要求在復雜的計劃方面勝過敵人,不如想法在簡單的行動方面永遠走在敵人的前面。
如果我們研究一下這兩種不同的打法的最根本的基礎,我們就能發現,一種打法的基礎是勇氣,一種打法的基礎是智慧。在這兒,人們很容易認為,高超的智慧兼普通的勇氣,比出眾的勇氣兼普通的智慧有更大的作用。然而,如果人們不是違反邏輯地來考慮這兩種因素,那么就沒有權利認為,在勇氣起主要作用的危險領域內智慧比勇氣更為重要。
經過了這些抽象的考察,還要指出,根據實踐經驗也只能得出上述這個結論,不會得出其他的結論,而且正是根據實踐經驗我們才進行了上述的考察。
凡是不抱偏見地閱讀歷史的人,都必須確信,在一切武德中,作戰的魄力最能使軍隊獲得榮譽與成功。
消滅敵人軍隊不僅在整個戰爭中,并且在各個戰斗中,都應看作是主要的事情,這是我們的原則。至于怎樣貫徹這一原則,以及怎樣使它同產生戰爭的各種情況所必然要求的一切形式和條件相適應,我們在將來再研究。
通過上面的論述,我們只是想充分說明這個原則的重要性,如今,我們根據上述結論再來探討戰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