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一、沼澤地防御
像北德意志的布爾坦格沼澤地那樣的大片沼澤地是不多見的,因而論述這樣的沼澤地是不值得的。但是我們不應該忘記,洼地和小河的泥濘的河岸卻是很常見的,而且它們通常會構成相當大的。可以用來進行防御的地段,事實上人們也是經常這樣利用這種地段的。
沼澤地防御的措施盡管與江河防御的措施大概相同,但是畢竟還有幾個特點應該特別注意。沼澤地的第一個特點也是最主要的特點就是,除了堤道以外,步兵根本無路可通,過它比渡過任何其他江河都困難得多。這是因為,第一。修筑一條堤道并不象架一座橋梁那樣快,第二。沒有可以把掩護修筑堤道的部隊運到對岸的暫時的運輸工具。在江河上,只有用一部分船只把前衛渡過去,才能夠開始架橋。但在沼澤地卻無任何相應的輔助手段可以把前衛渡過去。假使只是步兵,也只有鋪設木板才是通過沼澤地的最容易的方法。可是,如果沼澤地相當寬闊,那么用木板通過沼澤地要比渡河時第一批船只需要的時間多得多。假如沼澤地中間有一條沒有橋梁就不能通過的河流,那么運送先頭部隊的任務就更加不容易,因為在只能鋪設木板的情況下,盡管單個人可以通過,可是架橋所需的笨重的器材卻無法搬運過去。在某些情況下,這一困難是無法對付的。
沼澤地的第二個特點是,人們不能夠像破壞渡河器材那樣徹底地破壞沼澤地上的通路。橋梁可以拆除,或者可以破壞到根本不能利用的程度,但是堤道卻最多只能掘斷,而這并不起什么作用。假如沼澤地中間有一道小河,固然可以拆掉小河上的橋梁,但整個通路的情況并不因此就會像大河的橋梁被破壞那樣受到莫大的影響。因而,防御者要想使沼澤地對自己有利,就必須用相當大的兵力占領現有的一切堤道,而且認真地進行著防衛。
這樣,在沼澤地的防御中,一方面人們不能不進行扼守地區的防御,而另一方面,由于堤道以外的其他地點難以通行,又讓這種防御容易進行。這兩個特征使沼澤地防御必然要比江河防御更局限在一個地點和更為被動。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在沼澤地防御中兵力一定比在江河的直接防御中相對地大一些。換一句話說,不能象江河的直接防御那樣占領較長的防線,特別是在耕作發達的歐洲更是這樣,因為在這里,即使情況對防御最有好處,通路的數目通常也還是非常多的。
所以,從這方面來看,沼澤地不如大江河有利。認識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一切扼守地區的防御都有一些不可靠和危險。但是,這種沼澤地和洼地通常都很寬,甚至比歐洲最大的江河還寬,因此防守通路的防哨肯定沒有被對岸火力壓制的危險,而防哨本身的火力效果卻由于這樣一條狹長的堤道而無限度地提高了。通過這樣一條四分之一普里或半普里長的隘路比通過一座橋梁要耽誤更多的時間。人們看見這一切,就不得不承認,在通路并不太多的情況下,這種洼地和沼澤地就可以列入世界上可能有的最最牢固的防線之列。
正如我們在論述江河防御時曾經談到的那樣,在難以通行的地形上進行間接防御,以便進行一次有利的主力會戰,該方法在沼澤地上一樣也可以使用。
可是,由于通過沼澤地需要很多時間而且困難很大,采取在敵岸占領陣地的第三種江河防御方式在這里就非常冒險。
有一些沼澤地。草地。低濕地除堤道外并非絕對不能通行,在這些地區進行防御是最為危險的。敵人只要發現了一個能通行的地點,就可以突破防線,而這在進行真正抵抗的情況下經常會給防御者帶來重大的損失。
二、泛濫地區防御
現在我們還要談一談泛濫地。泛濫地不論作為防御手段,還是作為一種自然現象來看,無疑地都與大的沼澤地相似。
這種泛濫地確實是很少見的。荷蘭或許是歐洲唯一值得我們研究的泛濫地國家。而正是在這個國家里有過1672年和1787年值得注意的戰局,同時這個國家又處在同德。法兩國關系很密切的位置上,我們才有必要對這種泛濫地進行一些研究。
荷蘭的泛濫地和普通沼澤地和通行困難的洼地有下列幾點不同特點:
土地本身是干燥的,有的是干燥的草地,有的是土地;
有很多深淺和寬窄不同的。平行的排灌渠縱橫交錯在這片土地上;
在這里到處都有排水。灌溉和航行用的兩岸有堤壩的大運河,這些運河如果沒有橋梁是不可以通過的;
整個泛濫地的地面明顯地比海平面低,因而也低于運河的水面;
由此可見,掘斷堤壩,關閉和開放水閘就可能淹沒土地,這時只有較高的堤壩上的一些道路還是干的,其他道路或者都淹沒在水中,或者最少被水浸蝕到無法利用的程度。如果泛濫地的水深只有三四英尺,那么在必要時在短距離內還可能徒涉,可是當上述第二點所說的那些小渠道淹沒在水中看不見時,它們也會阻擋徒涉。只有當這些渠道都朝著一個方向,人們能夠在渠道之間行進而不必越過任何渠道時,泛濫地才不會成為通行的絕對障礙。不難理解,這種情況經常只能出現在不長的距離內,也就是只能夠用于十分特殊的戰術需要。
依據上述特點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進攻者只能沿有限的幾條通路行進,這些通路都在很狹窄的堤壩上,左右兩側通常都有水渠,因此形成一條很長的危險的隘路。
在這種堤壩上的防御設施可以十分容易地加強到堅不可摧的程度。
然而,防御者也會受到限制,對各個地點只能采取最為被動的防御,因而只能把自己的所有希望寄托在被動的抵抗上。
這里的防御并非一條像利用簡單的屏障保衛國土時那樣的防線。在這里,防御者到處都能利用障礙物掩護自己的翼側,阻止敵人的接近,可以不斷地設置新的防御陣地。第一道防線的一段失守后能夠用新的一段來補充。我們說,在這里配置的方式像在棋盤上那樣,簡直是無窮無盡的。
可是,一個國家只有在人口稠密。耕作發達的前提下才可能做到這一點,因此,通路和封鎖通路的陣地自然比在其他戰略部署中要多得多;從這里又能得出結論:這類防線不應當是寬正面的。
荷蘭的最主要的防線從須德海濱的納阿爾登起,中間絕大部分在佛赫特河后邊經過,最后到伐耳河畔的侯爾康為止,實際上是到比斯博施地區,長大約八普里。1672年和1787年,荷蘭人曾經用二萬五千人到三萬人防守這條防線。如果守軍確實能夠進行不屈不撓的抵抗,那么一定會收到很大的效果,至少對防線以后的荷蘭省來說是這樣。1672年,這條防線確實抵擋過兩位統帥(起初是孔代,后來是盧森堡)指揮下的明顯的優勢兵力。他們本來可以帶領四萬到五萬人進攻這條防線,可是,他們按兵不動,想等待冬季的到來,結果冬季并不很寒冷。與此相反,1787年在這第一條防線上進行的抵抗卻一點沒起作用。甚至在須德海同哈勒姆海中間的短得多的防線上進行的抵抗也在一天之內就被粉碎了。盡管這里的抵抗稍微強一些,盡管實際上向這條防線前進的普魯士軍隊的兵力并不比防御者的兵力大很多,甚至可以說根本不大,只不過不倫瑞克公爵采用的戰術部署是巧妙的。適合當地情況的而已,但這條防線在一天內就被粉碎了。
兩次防御的結果不一樣的原因在于最高司令官的不同。1672年,荷蘭人在沒有戰備的情況下遭到路易十四的突然襲擊,盡人皆知,在該情況下,荷蘭的陸軍的戰斗精神是不強的。當時絕大多數要塞裝備很差,防備部隊很弱,并且都是雇傭兵,要塞司令官不是一些背信棄義的外國人,就是一些庸碌無能的本國人。因而,荷蘭軍隊原來從勃蘭登堡手里占領的萊茵河沿岸要塞以及他們自己在上面各防線以東所有的要塞(除格羅寧根以外)大都未經真正防御就很快地落到法國人的手里了。那時,十五萬法軍的主要行動就是占領這批要塞。
可是,1672年8月,德。維特兄弟被殺,奧倫治公爵執政,在防御措施方面有了統一的指揮,還有時間使上述防線成為一條完整的防線,各種措施合作得很好,以致屠朗和路易十四率領兩支軍隊離開以后,指揮留駐荷蘭的法軍的孔代和盧森堡就都不敢對這條防線上的各個防哨采用什么行動了。
1787年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真正反對進攻者和進行主要抵抗的已經不再是七省聯合組成的共和國,而只是荷蘭一省。這一次根本談不上占據所有的要塞(這在1672年卻是主要的),防御從開始就局限在上述防線上。進攻者也不是十五萬人,而僅僅是二萬五千人,并且擔任指揮的不是毗鄰大國的有權勢的國王,而是一個很遠的國君派遣出來的在很多方面受到束縛的統帥。雖然包括荷蘭省在內的全國國民都分裂成兩派,可是共和派在荷蘭省卻占據絕對優勢,而且,當時人民的情緒確實是十分激昂的。在這種情況下,1787年的抵抗至少應該取得和1672年的抵抗同樣好的結果。可是,在1787年有一個不利的情況,那就是沒有統一的指揮,這與1672年相比是一個非常大的差異。1672年指揮全權交給了英明而堅強的奧倫治公爵,1787年卻交給一個所謂防務委員會,這個委員會雖然由四個堅強的人物組成,但是他們互不信任,所有活動不能一致,因此整個委員會的工作顯得不完善和軟弱無力。
我們花費這么多的時間談論這個問題,目的是進一步確定這一防御措施的概念,同時指出,整個指揮在統一性和連貫性上的不同所產生的效果具有多么大的差別。
雖然這種防線的組織與抵抗方法屬于戰術問題,可是,我們卻不能不就1787年戰局來說明一下這種抵抗方法,因為它已經比較接近戰略。我們認為,雖然各個防哨的防御就其性質來說必然是很被動的,可是,當敵人像1787年那樣沒有顯著優勢時,從防線的某一點進行還擊并不是不可能的,并且也不會得不到好成果。盡管這種還擊只能在堤道上進行,不會有非常大的運動自由和特別大的攻擊力量,可是,進攻者是不能占領他不用的一切堤道和道路的,因此熟悉國土情況并占有堅固陣地的防御者還能用這種還擊對向前推進中的各個進攻縱隊進行真正的翼側攻擊,或者切斷它們和基地的聯絡。人們只要考慮到進攻者所要受到的束縛,特別是比其他一切場合更要依賴于交通線的情況,就能完全理解,防御者的任何一次還擊,即便它的成功的可能性極小,甚至僅僅是一種佯動,也必然會收到很大的效果。荷蘭軍隊只要進行一次這樣的佯動(例如從烏德勒支出發)我們很懷疑,小心翼翼的不倫瑞克公爵是否還敢于接近阿姆斯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