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譯文
宋朝人包孝肅治理天長縣時,有位縣民向官府報案,聲稱所養的牛只遭人割斷舌頭,包公要他回去把牛宰殺后,再運到市集出售。不久,有人來縣府檢舉某人盜牛販賣,包公卻對他說:“你為什么先前割斷那人所養牛只的舌頭,現在又想誣告他是盜牛者呢?”那人一聽,知道無法隱瞞,只好低頭認罪。
注釋
①包孝肅:包拯,謚孝肅。
②告此人盜殺牛:當時不許民間私自殺牛,所以殺牛是要被告發的。
參考資料: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930/14/11896251_318181637.shtml

馮夢龍
馮夢龍(1574-1646),明代文學家、戲曲家。字猶龍,又字子猶,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姑蘇詞奴、前周柱史等。漢族,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夢桂,善畫。弟夢熊,太學生,曾從馮夢龍治《春秋》,有詩傳世。他們兄弟三人并稱“吳下三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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