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純仁
明代:馮夢龍
【原文】
參軍宋儋年暴死。范純仁使子弟視喪,小殮,口鼻血出。純仁疑其非命,按得其妾與小吏奸,因會,置毒鱉肉中。純仁問:“食肉在第幾巡?”曰:“豈有既中毒而尚能終席者乎?”再訊之,則儋年素不食鱉;其曰毒鱉肉者,蓋妾與吏欲為變獄張本,以逃死爾。實儋年醉歸。毒于酒而殺之,遂正其罪。
譯文
譯文
宋朝參軍宋儋年暴斃。范純仁派子弟前去吊喪,檢視遺體時,發現死者口鼻出血,因此范純仁懷疑宋參軍應該是死于非命,經一再逼問,果然得知參軍的小妾與一個小吏有奸情,于是兩人便在鱉肉中下毒。范純仁問廚子:“肉食是第幾道菜?”說道:“哪有中毒的人能支撐到飯局結束后才毒發的?”于是再傳兩人審問,才得知原來宋儋年長年吃素根本不沾肉,兩人供說在鱉肉中下毒,只是為了日后便于翻案好脫罪活命。事實上是宋儋年酒醉回家后,其妾又勸他飲下毒酒而死,案情大白后,兩人都被按律治罪。
注釋
①小殮:給死者穿衣服。
②為變獄張本:為翻案留下借口。
參考資料: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930/14/11896251_318181637.shtml

馮夢龍
馮夢龍(1574-1646),明代文學家、戲曲家。字猶龍,又字子猶,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姑蘇詞奴、前周柱史等。漢族,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夢桂,善畫。弟夢熊,太學生,曾從馮夢龍治《春秋》,有詩傳世。他們兄弟三人并稱“吳下三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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