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吳芾
落筆摛辭爛有章,故應往歲擅文場。身登霄漢聲猷著,興寄湖山氣味長。無計盍簪同把酒,尚懷掃地對焚香。依然日暮碧云合,相望回頭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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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芾(1104—1183),字明可,號湖山居士,浙江臺州府人(現今浙江省臺州市仙居縣田市吳橋村)人。紹興二年(1132)進士,官秘書正字,因揭露秦檜賣國專權被罷官。后任監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愛自強、勵精圖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