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希顔,字幾圣,四明(今浙江寧波)人。仁宗嘉祐中知雩都縣(清同治《雩都縣志》卷七,《宋詩紀事補遺》卷一六作八年)。神宗熙寧五年(一○七二),為比部員外郎、權開封府判官。六年,提點倉場(《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三八)。元豐二年(一○七九),權江淮等路發運使(同上書卷三○○)。七年,為京西轉運判官(同上書卷三四三)。哲宗元祐七年(一○九二),以朝散大夫知滁州(明萬歷《滁陽志》卷一○)。今錄詩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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