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民眾武裝
在文明的歐洲,民眾戰爭是十九世紀才出現的現象。對于這種戰爭,有的人贊成,也有人反對。在反對的人之間,有些基于政治上的理由,把民眾戰爭看成是一種革命的手段,是公認為合法的無政府狀態,認為這種狀態對國外的敵人固然危險,但是對國內的社會秩序同樣是不安全的。有些人則基于軍事上的理由,認為進行民眾戰爭是得不償失的。第一種看法和我們這里所談的問題沒有關系,因為我們僅僅把民眾戰爭看是一種斗爭手段,也就是只從用它對付敵人的角度來考察它。可是,對于第二種看法,我們不能不指出,一般來說,民眾戰爭應該看作是戰爭要素在我們這個時代突破了過去人為的限制的結果,看作成我們稱之為戰爭的整個發酵過程的加強和擴大。如果我們從過去局限很大的軍制那里開始來看問題,那么就可以看到征集制度。讓軍隊的數量極大增加的征集制和普遍兵役制,以及后備軍的利用,都是同一種事物的發展;而現在的民軍制度,即組織民眾武裝也是這一種事物的發展。既然前面幾種新的手段的出現都是打破過去的限制的一種自然的和無法避免的結果,既然首先采用這些手段的人大大增強了自己的力量,以至于對方也不得不采用這些手段,那么,就民眾戰爭來說,情況也會是這樣的。一般來說,擅長運用民眾戰爭這一手段的國家會比那些輕視民眾戰爭的國家占有相對的優勢。既然這樣,那么問題只能是,這一增強戰爭要素的新手段對人類究竟有無益處。這個問題,恐怕只有解答了戰役本身對人類究竟有無好處的問題,才能得到徹底的解答,我們把這兩個問題都留給哲學家去解決。可能會有人認為,民眾戰爭所耗費的各種力量,如果用在其他戰斗手段上,可能更卓有成效。可是人們用不著多加以研究就會確信,這些力量絕大部分是不能自由支配的,不能隨意使用的。這些力量中的重要部分,即精神力量,甚至只有在民眾戰爭中才能夠發揮出效果來。
所以,問題不在于一個國家通過全民武裝所進行的抵抗要付出什么代價,而在于這種抵抗能夠產生什么影響,它必須具備哪幾個條件,它的用法是怎樣的。
這種非常分散的抵抗不適于通過對敵人進行時間上和空間上集中的重大打擊來發揮效果,這是事物的性質決定的。這種抵抗的結果像物質的蒸發過程那樣,取決于面積的大小。面積越大,民眾武裝同敵軍的接觸就越廣泛,也就是敵軍越分散,民眾武裝的作用就會越大。民眾武裝象暗中不斷燃燒著的火焰一樣破壞著敵人的根基。民眾武裝需要經過一定時間才能取得成果,因此,在敵對雙方相互作用的那個期間,就會出現一種緊張狀態;有時候,由于民眾戰爭在一些地點遭到挫折和在另一些地點慢慢歇下來,這種緊張狀態可能漸漸消失;有時候,由于這種遍地燃燒的熊熊烈火從四面圍困敵軍,迫使它為了避免全軍覆沒從而退出這個國家,這種緊張狀態可能會導致一種危機。要想僅靠民眾戰爭造成這種危機,就必須具備這樣的先決條件:或者被侵入的國家的幅員十分遼闊(除俄國以外歐洲任何其他國家都不存有這個條件),或者入侵軍隊的兵力同被侵入的國家的幅員極不相稱(這其實是不存在的)。因此,人們如果不愿陷入空想,就必須考慮使民眾武裝的戰斗同正規軍的戰斗結合起來,并通過一個總的計劃讓二者相互協調起來。民眾戰爭只有在下列條件下才能產生效果:
(1)戰爭是在自己國家腹地進展的;
(2)戰爭的勝負并不僅僅由一次失敗決定;
(3)戰區包含非常大一部分國土;
(4)民族的性格有利于采取這種辦法;
(5)國土上有森林。山脈。沼澤,或耕作地,地形極為復雜,通行困難。
人口的多少不起決定性作用,因為在民眾戰爭中很少會發生缺少人員的情形。居民的貧富也不直接起決定性作用,或者至少不應當起決定性作用,可是,不容否認,貧窮的。習慣于吃苦耐勞的人民往往表現得更為勇敢,更為堅強。
像德國很多地區一樣居民住得很分散的情況十分有利于發揮民眾戰爭的效果。有這種特點的地區,就可以分割成更多的零散的小塊,更便于人們隱蔽,在這兒道路雖多,但很不好,軍隊舍營會遇到很多的困難,特別是民眾戰爭通常所具有的那種特點在這兒會小規模地反復出現。這種特點就是:處處都有抵抗的因素,但是,處處又都捉摸不到。假如居民集中在一些村莊里居住,那么,敵軍就會占領那些反抗最強烈的村莊,甚至為了懲罰居民而將這些村莊搶光,燒光,但是,這種作法對威斯特伐利亞的農民大約是不行的。
民軍和武裝的民眾不能并且不應該用來對抗敵軍的主力,甚至也不能用來對付較大的部隊,它們不能用來粉碎敵軍的核心,而只能從外部和邊緣去吞食敵人的部隊。它們應該在進攻者的大部隊沒有到達的戰區兩側地區起來反抗,讓這些地區完全擺脫敵人的影響。它們應該像聚集在戰區兩側的烏云,緊隨著前進的敵人移動。凡是敵人完全沒有出現的地方,民眾不會缺少武裝起來反抗敵人的勇氣,附近地區的大批居民追隨著這個榜樣,便會接連燃起反抗之火。這樣,反抗的火焰就會以燎原之勢蔓延,最后燒到進攻者的基地,燒到他的交通線,并且破壞他的生命線。當然,我們并不將民眾戰爭夸大為萬能的,并不把民眾戰爭看作像人們無法對付的風雨似的,是單靠軍隊無法對付的用之不盡而不可戰勝的東西。總之,我們的結論不是以那些吹噓民眾戰爭的言論為基礎的,但是,我們依然只能承認,人們不能像驅逐一隊士兵那樣趕走武裝的農民。士兵像一群家畜那樣集結在一起,經常是筆直地向前奔跑,而武裝的農民卻用不著什么巧妙的計劃便會向四面八方散開。這樣一來,任何小部隊在森林地。山地,或者地形極其復雜的地區行軍就都十分危險,因為隨時都可能發生戰斗。一支行軍的縱隊縱使很久沒有發現新的敵人,那些早被縱隊先頭逐走的農民也還可以隨時在縱隊尾部附近出現。至于破壞道路和封鎖隘路,正規軍的前哨或別動隊所用的手段同發動起來的農民所使用的方法比較起來,就幾乎像自動機器的動作同人的動作比較一樣。敵人除了派很多部隊護送運輸隊,駐守在兵站。隘口。橋梁等地之外,沒有別的對付辦法。民眾武裝最初的活動規模總是有限的,敵人因為害怕過分地分割自己的兵力,派來對付他們的部隊也是不大的。民眾戰爭的火焰經常恰恰就是在同這些小部隊的斗爭中燃燒起來的。在某些地方,民眾武裝憑借數量上的優勢打敗了敵軍的這些小部隊,于是他們的勇氣增加了,斗志更激昂了,斗爭也更加積極了,一直發展到能夠決定全部結局為止。
依據我們對民眾戰爭的看法,民眾戰爭必須像云霧一樣,在任何地方也不凝結成一個反抗的核心。否則,敵人便會用相應的力量來打擊這個核心,粉碎它,俘虜大批人員。這時,群眾的勇氣便會低落下來,大家都會認為大局已定,繼續奮斗是徒勞無益的,所以放下手中武器。但另一方面,這種云霧卻還有必要在某些地點凝聚為較密的云層,形成一些將來能夠發出強烈閃電的具有威脅力量的烏云。這些地點,恰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那樣,主要是在敵人戰區的兩旁。在這兒,民眾武裝必須結合成更大的。更有組織的整體,并配以少數正規軍,這樣,民眾武裝便會具有正規軍的形式,敢于采取較大規模的軍事活動。從這些地點起,越往敵人的直后方,民眾武裝應當越分散,因為他們在那兒會受到最強烈的打擊。上述較為集中的民眾武裝的任務是襲擊敵人留下的較大的防備部隊。除此外,它們還要使敵人產生恐懼和憂慮,加深整個民眾武裝在精神上所造成的印象。沒有這些較集中的民眾武裝,民眾武裝的所有活動就會沒有力量,整個形勢就不足以讓敵人產生極大不安。
統帥要想根據自己的意愿讓民眾武裝具有上述力量,最簡便的方法是派一些正規軍組成的小部隊去幫助他們。沒有少數正規軍去作這種鼓舞人心的支持,居民多半會缺乏拿起武器的信心和動力。派來幫助的部隊越多,對民眾的吸引力便越強,民眾斗爭的聲勢就會像雪崩那樣愈來愈大。但是,支援民眾武裝的正規軍數量也有一定的限度。一方面,為了達到這個次要目的而將整個軍隊都分散去支援民眾武裝,因而形成一條處處薄弱的。寬正面的防線(在這種情形下,正規軍和民眾武裝肯定會同歸于盡)是有害處的。另一方面,經驗也告訴我們,一個地區的正規軍太多時,通常會減弱民眾戰爭的力量和效果,其原因一是正規軍太多會將過多的敵軍吸引到這個地區來;第二。這時居民便會依賴自己的正規軍;第三。大量部隊駐在一個地區,宿營。糧秣供應。運輸等就會大大消耗居民的力量。
防止敵人對民眾戰爭進行強有力的還擊的另一個手段是,很少或根本不將這一巨大的戰略防御手段用于戰術防御;這也是運用民眾戰爭的一個重要原則。民眾武裝的戰斗的特點同素質較差的部隊的一切戰斗的特點相同,他們攻擊十分猛烈而有力,可是不夠沉著,很難持久。此外,對民眾武裝來說,戰敗和被擊退是無關緊要的,因為他們對這早有準備。但是,他們卻不能遭到傷亡慘重。被俘很多等致命的打擊,這樣的失敗會讓民眾戰爭的火焰很快地熄滅。這兩個特征同戰術防御的性質是完全不相容的。防御戰斗要求部隊進行持久的。緩慢而有計劃的行動和果敢的冒險;如果防御只是一種單純的可以很快放棄的嘗試性活動,那么,它永遠也不能帶來成果。因此,用民眾武裝防御某一地段時,決不應該讓他們進行決定性的防御戰斗,否則,即使情況再有利,他們也會遭到毀滅。由此可見,民眾武裝可以并且應該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用來防守沼澤的堤道。山地的入口。江河的渡口等。然而,當這些地點被敵人突破時,民眾武裝便不能集結在狹小的。最后的避難所(即正規的防御陣地上)而給敵人封鎖住,他們應該分散開,利用突然襲擊繼續進行防御。不管民眾多么勇敢,多么尚武,無論他們對敵人的憎恨多么強烈,地形對他們多么有利,也決不能否認,民眾戰爭在過分危險的氣氛中是不能持久的。因此,假如人們想讓民眾戰爭這種燃料在某個地方燃起熊熊烈火,那就必須選擇一個離危險較遠的既通風而又不致遭到可以撲滅火焰的巨大打擊的地方。
上面的考察與其說是客觀的分析,不如說是對實際情況的一種感受,因為民眾戰爭還出現得十分少,而那些長時間目睹過這種戰役的人又對它論述得太少。經過這些考察之后,我們還要說明一點,民眾武裝的支持可以通過兩種不同的方式納入戰略防御計劃,那就是:將民眾武裝作為會戰失利后的最后補救手段,或者作為決定性會戰前的自然輔助手段。在后一種情況下,必須以朝本國腹地退卻和我們在本篇第八章和第二十四章談過的那種間接還擊方式作為前提條件。因此,在這兒我們只簡單地談談會戰失敗后征集民軍的問題。
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應該以為自己的命運,也即是自己的整個存亡取決于一次會戰(即使是最有決定意義的會戰)。一個國家縱使戰敗了,通過征集自己的新兵和利用敵人在每次持續性的進攻中必定要受到的兵力上的削弱,也可以期待形勢的轉變,此外,還可能得到外來的援助。一次會戰的失敗離亡國仍有很大的距離。當民眾看到自己被放于深淵的邊緣時,他們會像溺水的人本能地去抓稻草那樣,想盡一切辦法來挽救自己,這是符合精神世界的自然規律的。
一個國家縱使比敵人弱小得多,也不應該不做這種最后的努力,否則,人們就不能不說這個國家已經失去了靈魂。這種努力并不排斥簽訂一個代價很大的和約讓自己免于完全滅亡,這種講和意圖同樣也不排斥這些新的防御措施所起的有利作用。這些措施既不會增加媾和的困難,也不會讓媾和的條件更不利,而是會使媾和更容易,媾和的條件更為有利。當我們可以期待那些同我國的存亡有很大關系的國家的援助時,采取這些措施就更為必要。因此,假如在主力會戰失敗后一個政府只想使民眾迅速地酣睡在和平中,并且因為被嚴重的失望情緒所壓倒,失去了發動一切力量的愿望和勇氣,那么,它一定會由于軟弱而犯下不能堅持到底的錯誤,而且表明自己是不配獲得勝利的。也許正因為這樣,也就沒有能力取得勝利。
由此可見,一個國家所遭受的失敗不論多么慘重,仍然必須利用軍隊向本國腹地的退卻來發揮要塞和民眾武裝的作用。假如主要戰區的兩旁同山地或其他非常險要的地形相毗連,那么就十分有利于發揮這種作用,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山地會像棱堡似的突出在前面,從這兒出發進行的襲擾可以打擊入侵者的戰略翼側。
假如進攻者正在進行圍攻,如果他為了建立自己的交通線到處留下了強大的守備部隊,或者,為了讓自己能夠有一個較大的活動空間和維持旁邊地區的秩序,甚至派出了整軍的兵力,假如有生的和無生的戰斗手段的種種損失已讓他受到削弱,那么,防御者在這時就應當重新投入戰斗,通過相應的打擊來動搖困境中的進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