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戰區防御(續)(三)
無論怎樣,拿破侖是感覺到扎勒河畔的戰略意義的,因此他不敢從它側旁通過,而決定在敵前渡越扎勒河。
我們認為,上面的論述已經充分說明采取決定性行動時防御和進攻的關系,并且已經揭示了聯結防御計劃各個問題的線索的性質和關系。我們不打算更詳細地探討各個具體的部署,因為這么做會使我們陷入無窮無盡的具體情況中去。如果統帥為自己提出了一定的目標,那么他就應該看一下各種地理的。統計的和政治的情形,敵我雙方軍隊的物質和人員的狀況同這一目標適應到什么地步,以及在實際行動中,它們對雙方即將產生怎樣的制約作用。
但是,為了在這里更明確地聯系到我們在《抵抗的方式》一章里所談過的一個比一個強有力的防御方式,為了對它們有更為清楚的認識,我們想在這里指出與這有關的一般情況。
一。對敵人發起進攻會戰的依據或許有以下幾種:
肯定進攻者以極分散的兵力前進,盡管我們力量很弱,仍有獲勝的希望。
但是,進攻者其實是沒有可能分散前進的,因此,只有在確切知道敵人分散前進的情況下,防御者采取進攻會戰才是有利的。沒有充分的根據,只靠單純的推測就指望出現這種情況,并把一切希望全寄托在這上面,通常會踏入不利的境地。這是因為,假如后來的情況不像我們期待的那樣,我們就不得不放棄進攻會戰,而對防御會戰又沒有做好準備,于是只好被迫撤退,一切差不多就都只得讓偶然性來支配了。
在1759年的戰局中,多納率領的軍隊對俄軍進行的防御幾乎就是這種情況。這次防御以韋德耳將軍指揮的齊利曉戰役的失敗而宣告結束。
擬制計劃的人之所以喜歡使用這種手段,只是因為它能很快地解決問題,但他們卻不考慮,作為這一方法的基礎的前提條件究竟具備了多少。
我們本來便有足夠的兵力可以進行會戰。
敵人遲鈍而又猶豫不決,我們進攻尤其有好處。
在這種場合,出敵不意的效果比一個良好陣地所能提供的一切地利更為有價值。用這種方式發揮精神因素的威力,是優秀的作戰指揮的真正本質。但是,無論怎樣,理論必須經常著重地指出:這些前提必須有客觀的根據。假如沒有任何具體的根據,只是一直地空談不平常的攻擊的優越性,并憑此作為擬制計劃。進行考察和批判的依據,那完全是一種不能允許的。毫無根據的作法。
我軍的素質十分適用于進攻。
腓特烈大帝認為,他的軍隊是一支靈活。勇敢。可靠。慣于服從。行動準確。充滿自豪感并受此鼓勵的軍隊,這支軍隊還熟練地掌握了斜形攻擊形式,這支軍隊掌握在他堅強而大膽的手中,是一種更適合進攻的工具(與防御相比),他的這種看法無疑不是錯誤的,也是切合實際的。腓特烈大帝的軍隊的這所有特點的確是他的敵人所沒有的,他正是在這方面占有了決定性的優勢。在大多數情形下,對他說來,利用這些特點比求助于堡壘和地形障礙更為有價值。但是,這樣一種優勢是非常少見的,一支訓練有素。慣于進行大規模機動的軍隊只是這種優勢的一個部分罷了。即使腓特烈大帝認為普魯士軍隊尤其善于進攻,而且以后有些人也不斷這樣隨聲附和,我們也不應該對這種提法給予過高的評價。在戰爭中,人們在進攻時大多感到比在防御時輕松和更有勇氣,這是一種對任何軍隊來說全是一樣的相同的感覺,恐怕沒有一支軍隊的統帥和指揮官不是這樣稱贊他的軍隊的。所以,在這里我們不應該輕易地被一種表面上的優勢所迷惑,而忽視了實際的好條件。
兵種的比例,即騎兵多而火炮少,也可能成為發起進攻會戰的一個十分合理和極其重要的根據。
我們還可以列舉如下幾種依據:
(5)我軍完全尋找不到較好的陣地。
(6)我們急需決戰。
(7)最后,上述幾個或所有原因共同發生作用。
二。在一個地區內等待敵人,以便爾后在這個地區朝敵人發起進攻(如1759年的明登之戰),最合適的根據是:
(1)雙方兵力的對比對防御者并不是非常不利,防御者可以不必尋找堅固的和加強的地方。
(2)有特別適于等待敵人的地形。至于什么地形適合于等候敵人,這屬于戰術問題。我們只想指出,這種地形的特點主要是便于我方通行而且不便于敵方通行。
三。在下列情形下占領一個陣地,用來真正等待敵人的進攻:
(1)防御者兵力很少,不得不利用地形障礙同堡壘進行掩護;
(2)地形供給了這種較好的陣地。
防御者越不尋求決戰,只滿足于消極成果,而且確切知道敵人將遲滯不前和猶豫不決,最后會舍棄其計劃,那么,上述第二第三兩種抵抗方式便越值得重視。
四。堅不可摧的營壘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能達到目的:
(1)營壘設在十分優越的戰略地方。
這種營壘的特點是,在這種營壘里的守備部隊是不可戰勝的,所以敵人就不得不采用其他手段,也就是說,敵人或者只好拋開這個營壘接著尋求自己的目的,或者就必須圍困這個營壘,讓守備部隊餓死。如果敵人做不到這兩點,這個營壘在戰略上就擁有極大的優越性。
(2)防御者可以期待得到外援。
占領皮爾納營壘的薩克森軍隊就曾經這么做過。無論這種做法遭到了不幸的結局而讓人們發表了一些什么意見,一萬七千薩克森軍隊用另外的方法決不可能抵抗四萬普魯士軍隊,這一點卻是一定的。假如奧地利軍隊在洛博西次沒有更好地利用由此而得到的優勢,那只能說明奧軍的整個作戰方法和軍事組織很差。毫無疑問,假如薩克森軍不進入皮爾納營壘而朝波希米亞退去,那么,腓特烈大帝在這次戰局中便會把奧軍和薩克森軍一起趕過布拉格,并且占領這個地方。凡是不愿承認這個有利的方面而總是只想到最后全軍被俘這一事實的人,都不是像上面那樣思考問題,而不那樣思考,就不會得到任何可靠的結果。
但是,因為(1)。(2)兩種情況都是不多見的,因此利用營壘是一種需要周密考慮的措施,并且只有在少數場合能夠成功。如果有人企圖利用這種營壘使敵人望而生畏,以致讓敵人的全部活動陷于癱瘓,那是非常危險的,也就是說,他會遭到不得不在沒有退路的情況下作戰的危險。假如說腓特烈大帝在崩策耳維次利用這種營壘達到了自己的目標,那么人們應該佩服的是他十分正確地判斷了敵情。當然,在這種場合比在其他場合更應該看到,假如情況危急,腓特烈大帝率領剩下的部隊是可以奪路而出的,同時要看到,腓特烈大帝身為國王,處在可以不需要擔負責任的位置。
五。假如國境附近有一個或幾個要塞,那么,主要問題就是:防御者應該在要塞前面,還是在要塞后面進行決戰。在要塞后方進行決戰,有下面三個依據:
(1)敵人占有優勢,我們必須先削弱敵人的力量,然后再和他戰斗;
(2)要塞就在國境附近,當防御者一定要放棄一部分國土之時,這部分國土的面積不致過大。
(3)要塞擁有防御力量。
要塞的主要任務之一無疑(或者說應該)是在敵人前進時讓敵人的兵力受到損失,大大減少我們準備與之決戰的那部分敵人兵力。假如我們很少看到有人這樣利用要塞,那是因為這一方或那一方都很少尋求決戰。而我們這里所談的卻正是尋求決戰的情況。所以,我們認為,防御者在邊境附近有一個或幾個要塞時,他應把這些要塞留在自己的前面,自己在要塞后面進行決戰,這是一個既簡單而又十分重要的原則。我們認為,在要塞后面進行會戰同在要塞前面進行會戰相比,盡管失敗時戰術上的結果相同,前一場合所喪失的土地也要多一些。不過這個差別與其說是根據事實材料所得出來的,還不如說是想象出來的。我們自己也可以想到,在要塞前面進行戰斗,可以選擇良好的陣地,而在要塞后面進行的會戰,在大多數情形下(即敵人圍攻要塞,要塞有被攻破的危險的情況下)卻必定會變成進攻會戰。可是,在后一種情況下進行決戰時,敵人的兵力已經削弱了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假如他遇到幾個要塞,甚至會削弱一半。在這種情況下,上述細小的差別同我們在這方面取得的利益比較起來,實在不算什么?
所以,我們認為,在決戰不可避免(不管是敵人尋求決戰,還是我們自己的統帥追求決戰),或者我們沒有信心戰勝敵人,或者從地形條件來看不急需在前面較遠的地方進行會戰等情況下,鄰近的。抵抗力強大的要塞必然會直接促使我們從一開始便撤到要塞后面,在那兒借助要塞進行決戰。這時,一旦我們在距離要塞很近的地方占領陣地,以致進攻者不將我們趕走就不能圍困或封鎖這一要塞,那么,進攻者就會被迫來攻擊我們的陣地。所以,我們認為,在一個重要的要塞后面較近的地方選擇一個良好的陣地,是在危險的處境下可能采取的一種最簡單。最有效的防御辦法。
當然,如果要塞距離國境很遠,那就是另外問題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采取上述措施便會讓出很大一部分戰區,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做這樣的犧牲。在這種情況下,這種措施便接近于向本國腹地撤退了。
另一個條件是要塞應有的抵抗能力。大家知道,有些地點,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即使構筑了工事,也是不能和敵軍直接接觸的,因為它們經不住大批軍隊的猛烈攻擊。在這種情況下,起碼是我們的陣地必須在這些地點后面很近的地方,以便守備部隊能夠獲得支援。
六。最后,往本國腹地退卻,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是一種合理的措施:
(1)雙方在物質和精神力量方面的對比讓我們無法在國境上或國境附近進行有效抵抗;
(2)主要問題在爭取時間;
(3)國土的情況有利于往腹地退卻。這一點我們在第二十五章已經談過。
到這里為止,我們討論了這一方或那一方尋求決戰,因此決戰是無法避免的情況下的戰區防御。但是,我們必須提醒一下,戰爭中的情況并不那么簡單,如果有人想把我們在理論上所確定的原則和所作的說明運用到實際戰爭中去,那么他還一定要注意第三十章。而且應該想到,統帥在大多數情況下處于進行決戰和不決戰這兩種傾向之間,依據實際情況,有時則比較接近這一傾向,有時比較接近那一傾向。